閱讀是一種藝術。
有帶來痛苦的閱讀:準備考試看筆記,拆閱政府催交所得稅的通知,和用放大鏡來看(不一定明白)保險條款。也有給人愉快的閱讀:讀心上人寫來的信,窩在沙發裡看一本心愛的小說,接到大學的取錄信函。
痛苦的時間有長有短,愉快的程度有深有淺。還有先甜後苦的閱讀,比方說翻閱報上各式各樣免息、減息或遲交息的售樓廣告,到後來變成負資產一族;當然也有先苦後甜的閱讀,比方說打開聖經,耶穌被出賣、被辱、被鞭打、被釘在十字架上說「成了」,震撼為我們苦痛的神經;然後聽到復活的基督的聲音:「你們來吃早飯!」隨即將在炭火上烤得散為香味的餅和魚遞給在海上勞碌了一整夜的門徒。這樣的愛和關懷當然也震撼為我們愉悅的細胞,甘願獻上一生跟從主。
閱讀不只用眼睛。好的閱讀,不問經歷的是痛苦或愉快,都得過四關,所謂「眼
到」、「口到」、「手到」、「心到」。用眼看之外,還得用口讀(可以朗誦也可以默唸),用手作記錄和用大腦去思想。最後一步是最重要的一步。多少人讀書無功而退,就是因為沒有在思考上投入時間與精力。
主耶穌好像沒有關於閱讀的教訓,但祂責備法利賽人的話卻值得關心閱讀的人深思:「晚上天發紅,你們就說:『天必要晴。』早晨天發紅,又發黑,你們就說:『今日必有風雨。』你們知道分辨天上的氣色,倒不能分辨這時候的神蹟。」這些飽讀舊約的人,肉眼能預知風雨,心眼卻被蒙蔽,不知彌賽亞已在眼前,不曉得所見到的道成肉身的耶穌正是空前偉大的神蹟。這是有腦袋不用或故意不用的結果。
閱讀幫助我們取得分辨氣色的知識與本領,更重要的是要用心靈的眼睛去分辨關乎永恆的事。這,必須從閱讀聖經和闡明聖經真理的圖書中去汲取。
讓我多說一句:現代人取得信息的媒體已很多,但書仍是最輕便也是最廉宜的工具,而且一天要靠文字來傳遞與儲存信息,不論用何種媒體,一天仍少不了閱讀。
閱讀是一種藝術,它幫助我們成為會思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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