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文:進化論與創造論

蕭文:進化論與創造論
攝於達爾文51歲,發表《物種起源》之後不久。
蕭文:進化論與創造論
1859年版的《物種起源》。
蕭文:進化論與創造論
《物種起源》中文版。
在我們生存的地球上有數百萬種生物,它們遍佈在地球上的各角落,從高山到深海,都可看到它們的蹤跡。這些生命如何發生,一直吸引著人們進行探索,希望知道「我從何處來」這個答案,主要產生兩大派別,創造論與進化論。

1831年12月,劍橋大學神學院畢業生查理士•達爾文(Charles Darwin, 1809-1882)登上英國海軍軍艦小獵犬號(Beagle),前往南美洲從事測繪海岸與自然調查研究工作;他沿著南美海岸,南美洲西邊的加拉巴哥(Galapagos)群島,經過太平洋到達紐西蘭、澳大利亞及南非,又回到南美洲,直到1836年10月才返回英國。在加拉巴哥群島,他發現各個島嶼上的陸龜及雀鳥並沒有很大的差異,但又有些許的不同,加拉巴哥群島的生物與南美洲大陸的種類非常相似,而懷疑島上生物可能有共同的祖先,二者之間的差異是由於千百年來,對各個島嶼不同環境適應的結果。這趟旅程對他相當重要,他發現,每一種物種的細微變化,是歷經數個世代逐漸產生的,而提出進化論的觀點。他於1859年發表《物種起源(The Origin of Species)》一書,在緒論中寫道:「關於物種的起源,完全可以想像得到的是,一位博物學者如果對生物的相互親緣關係、胚胎關係、地理分佈、地質演替以及其他這類事實加以思考,那麼他大概會得出如下的結論:物種不是獨立創造出來的,而和變種一樣,是從其他物種傳下來的。儘管如此,這樣一個結論即使很有根據,還不能令人滿意,…」又寫道:「每一物種都是獨立被創造出來的觀點,是錯誤的。我完全相信,物種不是不變的,那些所謂同屬的物種都是另一個普通已經絕滅的物種的直系後裔,正如同任何一個物種公認的變種乃是那個物種的後裔一樣。而且,我還相信,自然選擇是變異最重要的因素,雖然不是唯一的途徑。」第十四章,他寫道:「棲息在這個世界上的無數物種、屬和科,在它們各自的綱或群的範圍內,都是從共同祖先傳下來的,並且都在生物由來的進程中發生了變異。」這個觀點如同向這個社會投下震撼彈,使他的聲名如日沖天,並引起不少爭論,餘波盪漾,迄今仍未停止。

西元前五世紀的希臘學者恩培多克斯(Empedocles, 490-430B.C.)曾提出,物種經過長時間後會產生變化的觀念。查理士•達爾文認為這個變化是由於「天擇」之故,他認為,任何物種中,只有適應力最強的才能夠存活到生殖年齡,他認為,主宰生物的兩大因素為基因的隨機組合與突變,以及天擇。所以查理士•達爾文並未創造出演化的觀念,英國生物學家托馬斯•亨利•赫胥黎(Thomas Henry Huxley, 1825-1895)相當推崇查理士•達爾文的觀點,他更進一步的主張,人類與靈長類有共同的祖先。托馬斯•亨利•赫胥黎《Evolution and Ethics》的演講與論文集,闡發查理士•達爾文的《物種起源》一書中,關於生物進化的理論,嚴復將之譯為《天演論》較為貼切。這些後來都歸到查理士•達爾文的頭上,可以說是一筆糊塗帳。查理士•達爾文的演化論是說明生命運行的根本法則。

關於查理士•達爾文的進化論,需要注意的是:第一、查理士•達爾文提出證據支持他的觀點,然而,在論證上較薄弱,且臆測的成份居多,所以進化論應為觀點,而非理論;第二、起源與進化是兩回事,不能等同視之。從物種的演進推論到物種的起源,是演繹法,其間欠缺起源與演進關係的合法性證明與理由,難以看出其間必然的聯繫,其因果律並不強。較合理的說法應為,在特定的時空背景下,某些物種為適應環境,會對部份器官進行改進,以求生存,此項改進造成物種的差異性;第三、查理士•達爾文的觀察與蒐集樣本侷限於中南美洲,樣本不具代表性;第四、查理士•達爾文時代的科學沒有現在發達,主要採用觀察法,化石是最佳的證據,當時遺傳學尚未問世,查理士•達爾文對遺傳學一無所知。

與進化論相對的是創造論。法國博物學家與動物學家喬治•居維葉(Georges Cuvier, 1769-1832)與英國生物學家理查•歐文(Richard Owen, 1804-1892)是個中翹楚,他們主張生命是上帝創造的。進化論與創造論的論證都有缺失,因為部份環結欠缺證據,但是創造論暫時屈居下風。

1869年,瑞士醫生弗雷德里希•米歇爾(Friedrich Miescher,1844-1895)從廢棄繃帶裡所殘留膿液的白血球細胞核中,分離出一種只有顯微鏡可觀察的物質,他稱為「核素」(nuclein,現稱核酸)的化學物質,他是最早分離出去氧核醣核酸(DNA)的人。1953年,阿弗雷德•赫希(Alfred Day Hershey, 1908-1997)與瑪莎•蔡斯(Martha Cowles Chase, 1927-2003)確認去氧核醣核酸具遺傳功能,為20世紀生物學最重要的發現之一。1986年1月20日,日本東京的一次學術研討會,美國史丹福大學的斯坦利•科林博士與哈佛大學的沃爾塔•吉伯特博士提出,地球上最早出現的生物遺傳因子以去氧核糖核酸形式出現,使下一代能夠從上一代那裡繼承這種遺傳物質,進而形成生命。從對DNA的研究瞭解,各民族都出自一個共同的女祖先;從Y染色體的研究瞭解,現代男性源自於同一個Y染色體。胎盤哺乳類中的所有物種,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DNA是相同的,主要的差異來自每個族群在發育時期,各階段啟動關閉的那組基因,如何隨著環境的變化進行調整。

畢竟,宇宙中充滿著無窮的奧秘,而引人入勝,不斷激發人們探索的興趣,進化論與創造論說明人類探討生命起源的觀點,可能的推論為,在一定的時空背景下,某些物種在某種情況下,為適應環境會對部份器官進行改進,以求得生存,物種的差異性是適應環境的結果,至於物種的起源,應為創造論。

***** 作者:蕭文,台南南門國語教會教友,台南南門國語教會南門鐘聲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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