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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同志=不提悔改﹖牧者批「彩虹約章」錯謬
2013年05月03日03時21分 上午 Posted.
香港教會為同性戀問題爭議不斷。雖然同性戀在聖經中清楚被指為罪,但教內仍未有一致共識。倡議同性戀的人士近日積極打「關愛牌」,提出含混的立場書讓教會向同性戀傾斜。
一份名為「彩虹約章——共建同志友善教會」的聯署中表示,上帝疼愛任何人,不論膚色、性別、身份、能力等,因此教會應締造「人人平等、彼此接納、友愛共融的環境」。此背景聽來相當合理,但問題是當中不同「性傾向」的人也在列表中。 「約章」又呼籲教會接納同性戀教友受洗加入教會,領聖餐,參與事奉等。 要「無條件接納」,也要悔改
這明顯是教內倡議同性戀的人士採取歐美同運的手法,以「接納」、「信任」、「同行」、「合一」、「平等」等口號,促教會無差別對待有同性傾向人士。這些口號的反面一般是「歧視」、「不公義」、「無愛心」,用以對付異議者。
「約章」裡有相當多含混真理之處,令人難以分辨。在《聖經》多處描述中,同性戀行為都是可恥的,但「約章」只要求教會「讓性小眾的弟兄姊妹在教會中,在安全毋懼怕、互相接納愛護的環境下增進瞭解,明白彼此之間的差異,擁抱上主創造的多元」,對教會視「同性戀是罪」的情況隻字未提,變相要教會接納同性戀行為。
對此,北宣的資深牧者蕭籌華牧師回應:「若說上主「無條件」的接納所有人,等如人不用悔改,那麼主耶穌便不用釘十架,為罪人贖罪,也不用差遣祂歷代的教會去傳叫人悔改的福音!」
此外,「約章」將同性戀定性為「性小眾」更引使徒行傳十章表示「我們相信:上主接納的,教會怎可拒絕?按上主的形象被造的人,怎可被視為俗物和不潔?」暗示同性戀者是神眼中潔淨的,並被神接納的。
蕭牧師回應:「不錯,世上所有人都是按神的形象造的,但人在犯罪以後,若未經『神所潔淨』,仍是在敗壞之中,是扭曲了的神的形象!」
對於「約章」籲教會接納同性戀者受洗、領聖餐、參與事奉等,蕭牧師指出聖經教導人接受赦免,亦要悔改:「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
對於有人指控教會「拿上帝的權力審判同性戀者」,蕭牧師表示:「我們當然不是上帝,但若我們以神為神,便當遵行祂的吩咐——祂吩咐我們要引領罪人回轉。」
在模糊聖經原則的「約章」前,蕭牧師並不含糊,他說:「但主在愛中沒有放下真理,仍呼籲他們悔改回轉,我們也是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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