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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尋無罪生活的豐盛
第五天午堂研講道會--郭文池牧師《約翰一書》講解
Joanna Wong / 基督日報記者
2006年08月06日05時59分 上午 Pos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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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牧師鼓勵弟兄姊妹認真地面對這個習慣的罪,也靠著主的恩典得勝。 (圖:本報記者)

基督徒怎樣可以過無罪的生活呢?在8月5日的講道會中,郭牧師分享了約翰一書3章1至10節的經文,幫助弟兄姊妹重尋在基督裡無罪生活的豐盛。郭牧師指出了基督徒不犯罪有三個原因:

一.基督徒犯罪是無情
郭牧師說,約翰一書分開兩個主題,第一個是神是光,第二個主題是神是愛。如果神是光,祂又是愛的話,信徒們就應該彼此相愛。我們面對錯誤的異端時,要用聖道和聖靈去回應他們。

「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他。」(約一3:1) 郭牧師說,上帝是慈父,祂稱我們為他的兒女,世人如果不接納耶穌,也不會接納相信耶穌的人。我們要像神一樣不犯罪,就必須潔淨自己。

接著他提到約翰一書3章3節:「凡向他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他潔淨一樣。」因為我們是蒙神所愛的兒女,神給我們那麼大的慈愛,但如果我們繼續這樣生活,就是無情。

二.基督徒犯罪是無義
其次,基督徒繼續犯罪就是無義。「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約一3:4) 郭牧師說,最重要的不是有什麼規條沒有守,也不是那行動,而是態度。主已經在十字架上除掉了罪,現今我們犯罪,就是忘恩負義。

三.基督徒犯罪是無理
「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約一3:8)

第三個原因是凡犯罪的是屬魔鬼的,神是義的來源,我們在他裡面就不應犯罪。正如約翰一書3章8節裡說:「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約一3:8)

魔鬼是說謊之人的父,所以我們說謊的話,就是魔鬼的兒子。看看約翰福音8章44節:「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他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裡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

很多人都覺得說謊沒關係,但郭牧師問,我們能否靠著主的恩典,一年不說謊呢?因為犯罪的行動,跟你的生命所屬發生關係。基督徒為什麼會生罪出來呢?如果你屬上帝,就有祂的屬性。不是這樣的話,就會繼續犯罪,所以基督徒不犯罪,是因為那是無情、無義和無理的。

那不犯罪是什麼意思呢?郭牧師說,如果神的話在你心裡一直成長,有聖道和聖靈,這樣就不犯罪。「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種)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約一3:9)

此外,約翰一書5章18節也說:「我們知道凡從神生的,必不犯罪,從神生的,必保守自己,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

因此,我們不能習慣地繼續犯罪,沉溺在罪惡中,若偶然被過犯罪惡所勝的話,要回到義者耶穌基督身上。郭牧師語重心長地指出,香港教會和信徒長期受到的神學思想,就是把不犯罪看成是目標,覺得跟我現今的生活很遠,成聖也是一步一步走的,所以沒有認真對待罪。但他說,如果我們真的屬於神,不可能習慣的犯罪。最後郭牧師鼓勵弟兄姊妹認真地面對這個習慣的罪,也靠著主的恩典得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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