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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三):當看得准一點
科技創造新需要
2010年12月15日03時01分 上午 Posted.
 | » 科技的發明,在不斷地滿足人過去的需要,同時也不斷創造新的需要。 | 一個人不能服事兩個主人;他若不是恨這個愛那個,就是忠於這個輕視那個。你們不能服事神,又服事金錢。(太六24) 科技的進步正在滿足需要,也在製造需要。人過去的需要因著某種發明而被滿足了,可是這個東西的發明卻導致更多新的需要來與它配合,加上不同牌子、型號、版次的產品所需要的配件都不一樣,所以“需要”就越來越多。消費主義確實是這個時代之人的心態特徵,但有時候也是必不得已,因為有些東西由不得我們選擇要不要換,而是過時的東西已經完全派不上用場,而且這種“過時”的速度正越來越快,人也因此需要不斷地買新東西。活在這樣的時代中,要人看准真正該看准的目標已經越來越不容易,但這種眼光卻顯得越來越重要。 擁有這麼多,若發生火災的話,你想著一個人會拿走什麼?大概只是自己那條命罷了。“擁有很多”的生活好像沒有什麼不好,可是若唯有危急的時候才覺悟什麼是重要的東西,可能表示我們平時被太多事物分散了注意力,以致我們做了一大堆不重要的事,卻把重要的事擱置一旁。 問題是,若要專注於一個的話,我們應該怎麼選?這個標準將顯示我們隱藏的價值觀。如果我們是按照“需要”做選擇,表示我們看人生只是在應付需要,做人只要能繼續活著才是最重要的;如果我們是按照“喜好”做選擇,顯示我們是一個個人主義者,凡事要讓自己滿意和快樂最重要;如果我們是按照某事物對我們意義(如父親的遺物、結婚的戒指、兒時照片等)做選擇,則顯示我們是一個很重情義的人。然而耶穌卻說:“你們不能服事神,又服事金錢。”這種選擇又有何過人之處呢?
耶穌在本節所說的“主人”不是民主社會的“雇主”——員工可以要求薪水和各種待遇,對工作不滿可以辭職另謀高就,被老闆虧待還可以採取法律行動。第一世紀的人講“主人”,他們的理解是奴隸制度。奴隸雖然不一定被剝削和苦待,可是卻沒有什麼基本權利,是完全屬於主人的“產業”。耶穌把這個聽眾熟悉的制度套用在人生觀上作反思,指出就算人不至於愛一個而恨另一個,也會忠於一個而忽略另一個。耶穌所舉的2個主人是神和錢財。和合本採取的音譯詞“瑪門”,原始的意思是“人所信任的某個東西”,而自古至今,大多數人的想法或生活方式已經顯示他們為“某個東西”所下的結論就是金錢,故翻成金錢是正確的,但就其原始意義,也可以指其它被人當做主人一樣來服事的人、事、物。
人生只能有一個主人,表示我們只能容許一位坐在生命寶座上。同樣的,這不是要求我們什麼事都不幹,輕忽家庭、事業、學業,整天單單只在敬拜神,這是不可能的,也不是神的心意。本句要義是,人生要做的事情或許很多,有些是出於我們的需要,有些是出於興趣,有的則出於責任,無論如何,人生只能為一個主人而活,只有一個永恆的執著,一個主導因素。尤其當人生許多看來都很重要的東西彼此衝突而必須任選其一的時候,三心兩意至終可能兩者兼失。
耶穌沒有明確地指示我們選擇什麼,但是其背後不言而喻的用意是不難領悟的——他要我們選擇神。為什麼?首先,從人的根源來看,人是神所造的,而且人是唯一擁有神的形象和樣式的受造物,今天看得見的所有東西要不是與自己同等的人,就是比人低等的事物,無一有資格主導我們,除了創造者。很多人心中的疑問是:“我又怎麼知道自己是被造的呢?我根本就不信者一位神的存在!”的確我們看不見,但選擇神還有第2個原因,即這一位神曾經親自來到人間啟示他自己。耶穌,告訴我們他是創造者,他是神。耶穌是歷史人物是大家相信的,但我們如何確認他之所言可信呢?耶穌的自稱有2個可能性——是或不是。我們若說不是,就必須找出耶穌說謊的證據;若是,我們則應當認真地想一想,我們應當怎樣回應這一位自我啟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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