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福以基督徒原則回應陳水扁「三審定讞」案 編輯室 2010年11月17日星期三 下午3:50 台灣前總統陳水扁涉四大幣案近日三審宣判,其中龍潭購地一案被三審定讞,被台灣最高法院判處以11年徒刑,並即將有關押到監獄執行。 總部於香港的世界華人福音事工聯絡中心罕有地回應,表達了對此案的看法。華福回應文表示「華福不會對個案發表看法」,但同時會以基督徒應有的原則和態度回應,並藉以傳整全的福音—包括傳達社會公義及對社會的關懷。 回應文表示由於罪入了世界,人若不靠著神的保守將很難得勝世界的各種試探。只有回到上帝前認罪,才可脫離世俗情慾而來的敗壞。 文中引箴言書29章4節「王藉公平,使國堅定;索要賄賂,使國傾敗」及14章34節「公義使邦國高舉;罪惡是人民的羞辱」,表示聖經提醒國君要重視公平公義,使國家蒙福。否則若行賄賂之事,結果2將「錯亂一國的價值觀,腐蝕了國家的根本,更讓全民受羞辱」。 回應文最後寫:「希望陳先生在未來的日子,雖然處於有限的地上空間,但若真心認識天上的神,將來一樣有海闊天空的空間為他預備。」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