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爽報》創刊至今影視處收投訴200宗

《爽報》創刊至今,影視處已收到197宗投訴,認為該報內容有不雅、淫褻及暴力內容。此外,該報20件物品已被被淫褻物品審裁處評為不雅,影視處已就部份文章向出版商提出檢控。 有議員擔心該刊免費派發,18歲以下人士亦可接觸,認為政府應正視及堵塞漏洞。但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卻表示政府要保障資訊流通和言論自由,並確保有關物品合符社會道德標準,暫無計劃改變現行規管措施。 現時,發佈淫褻物品的最高刑罰是罰款100萬元及監禁3年,而發佈不雅物品首次定罪最高可罰款40萬及監禁12個月。然而不少人擔心罰款過輕未能對大集團施壓,認為有關當局提高罰款金額以收阻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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