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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虎表態推廣網路自由維護隱私人權
田沐恩 / 基督日報記者
2008年12月31日05時02分 上午 Pos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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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導】據《世界日報》報導,本周一有媒體以以保護表達意見自由與隱私為題訪問「雅虎」副總裁暨總律師杉維(Michael Samway)。他表示,「雅虎」在國際上希望能盡量保護及增進表達意見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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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雅虎對於一些敏感詞匯搜索的內容的屏蔽,杉維表示「雅虎」中文已在2005年賣給中國的網路企業「阿裏巴巴」,因此「雅虎」在中國的運作權利屬於「阿裏巴巴」。不過「雅虎」仍盡量會運用其對「阿裏巴巴」的影響力。另外,「雅虎」中文網站在注冊電子郵箱網頁時也說明此郵箱服務遵循中國法律。

「雅虎」曾在10月與其他公司及「人權第一」(Human Rights First)等全球人權組織合作成立「全球網路計化」(Global Network Initiative),以保護網路使用者透過通訊科技產業技術、自由表達意見與隱私資料的基本人權。

「雅虎」對於網絡上言論自由基本人權的保護之所以引起重視,主要是因為雅虎公司長期被指責為獲取商業好處而屈從於中國政府網絡新聞檢查的壓力,其中最引起關注的幾年前的師濤案。

師濤是中國自由記者、作家與詩人,曾擔任湖南長沙當代商報的編輯部主任。2004年,他通過個人雅虎電郵把一份涉及六.四內容的文件摘抄給一家海外民運網站。 雅虎香港公司之後向中國當局提供了師濤的個人電郵資料,導致師濤在2005年被當局以「非法向境外提供國家機密罪」判刑10年。

為此,雅虎曾受過國際社會,特別是美國社會的嚴厲批評。記者無國界組織負責國際互聯網自由工作的朱利安.佩因認為「我們認為雅虎在中國的所作所為可恥。他們總是為自己辯解說,要在中國開展業務就不得不遵守中國法令,還說他們所做的一切符合中國的法律。而我們認為這可能合乎中國的法律,卻違反了道德准則,是不尊重人的基本價值。人的表達自由應當得到保護,但是雅虎公司卻無視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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