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基督徒不歧视宗教信仰或道德价值与我们不同的人,也不愿将自己的想法强加于别人身 上。不过,教会某程度上作为社会的一个"舆论"群体,我们有责任在一条新法律被通过之先,从我们的观点,代表社会上很多有相同见解的人,表达这条法律引申的道德涵义和 隐含的社会危机;并且陈明条例草案若被通过后,对婚姻、家庭及个人核心价值所带来预见的衡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