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风化案令人忧虑 法改会倡14岁下可控强奸 編輯室 2010年12月14日星期二 上午11:05 香港普通法推定"14岁以下男童无性交能力",因此无法判决14岁以下青年人以强奸罪。但近两年青少年风化案严重,当中数件涉严重性猥亵的案件,引起社会对青少年性罪性的关注。近日法律改革委员会重新审阅此推定,并向法立局提出建议尽快废除。 香港过去两年涉风化案的儿童数字令人担忧。警方透露过去两年因犯强奸罪被捕的10至15岁有名,涉非礼被捕的儿童有146及137人。今年首十个月因强奸及非礼而被捕的儿童亦分别有5名及136名,情况严重。以今年9月底,一名13岁男童在东区医院强奸一名5岁女童,却因有关推定而未判以强奸罪,只能被控以猥亵侵犯,违反常理。 法改会性罪行检讨小组成员张达明表示小组月前就"14岁以下男童无性交能力"的推定进行研究,小组成员一致认为应尽快废除。他表示有关的推定无论从道理或现实上看都应废除。事实上,英国、加拿大、苏格兰等多个实施普通法的国家已废除或未应用有关推定。 在青少年辅导工作有丰富经验的性学家的青少年爱滋教育中心创办人程翠云女士表示,她在约70年初已经认识有朋友13、14岁已未婚怀孕,但当时没有"衰十一"(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行为),加上父母认同,就为他们举行婚礼了事:"14岁的细路无性能力﹖而家才动(法例)实在太迟不堪!"她指出现在的女孩子8岁已有月经,加上性资讯充斥,小学生对性亦无所不知,说他们无性交能力"完全是笑话"。 对直接要求立法会废除"14岁以下男童无性交能力"的推定十分贙成,她评价"现在才改动实在太迟"。在不少青少年强奸案件已发生之时,法例的改变是必须的。她赞成不作公众咨询直接上交立法会修例,她说:"现在还作咨询的话简直是浪费公帑。"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