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寇紹穎牧師提出了幾個重要的注意事項,讓教會的門訓常常更新。
首先門訓教導的屬靈本質常被忽略。教導者有時會偏重知識的傳遞,或側重了事奉的方法,當重覆教授某門培訓時很容易感到駕輕就熟,不自覺「教完了事」,例如教導「屬靈四定律」作傳福音教材有步驟、有經文、有講解,但若忽略了禱告祈求聖靈動工,則缺乏神的同在及聖靈能力。
寇牧師又提到教導教要知行合一,先身教後言教。例如教導金錢奉獻的人必須有真實的見證,不單做好十一奉獻,亦要要甘心奉獻甚至超過十一的奉獻,並且如何經歷到神的供應,令他生活無所缺欠等。
又如教導《聖經》饒恕之道的,亦需要有切身的經歷和感受,例如經歷過很深的受傷害的痛苦,並能見證如何靠主得勝,並看淡受創的衝突,或在聖靈光照顧看到自己的過錯,又經歷上帝很深的恩典後不計前嫌,解開心中的結,得著釋放,更成為對方的祝福等,如此的教導才能幫助學員在教導者的生命中看到《聖經》教導是可行的。
他又提到教導必須和牧養能配合,有效的培訓課須課堂及一領一的輔導兼備,方能處理實際的操作。例如要培訓信徒每日的靈修生活的話,那麼信徒遇有靈命低落如不想讀經、禱告未蒙垂聽、甚至讀《聖經》感枯燥乏味等實際困難亦需要個別的教導如何去處理。
他又鼓勵教導門訓者不斷學習,除讀《聖經》外亦要讀屬靈書籍,在屬靈前輩的經歷中得益處,又接受各種門訓課程,方能不斷進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