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曼和末底改二人的比较使人深思。哈曼大权在握,可操控帝王和政策,撰写谕令夺去犹大人的性命,又财富丰厚,拥有众多儿女,广交达官贵人为友,显赫尊贵;连王后与王上的私人宴会,他也是座上客,生活如鱼得水,心想事成。
奇怪的是每逢看见末底改,这一切竟变得毫无作用。所谓尊贵,是何等脆弱!何等轻飘!都抵挡不住因他一眼所见而生的怒气,都容不下一个逆他意旨的人。他发怒是他认为末底改藐视自己,其实,眼睛反照的是他内心的真相─ 一个自私、空洞的普通人,不配受人下跪。是否受尊重不是取决于拥有多少,或别人如何对待自己,而是源于自己内心的真相。
相反,末底改只是一个朝廷的小官员,势孤力弱,遭恶人陷害,生命不足十一个月,却能够在充满敌意的环境中谨守岗位。他看见要夺他民族性命的哈曼,没有颤动,没有冲动暴戾,没有畏强权而假意下跪,却平静地坐著。他的表现深深吸引我们,他高贵和高尚的人格甚有分量,不被别人、环境或事情的顺逆夺去。从哈曼称呼他为犹大人,可窥见他与别不同,另有主宰。
哈曼与末底改,谁更尊贵?
默想:我是否一个值得人尊重的人?我常因别人不尊重自己而动怒吗?
蒙允载自:《市井圣徒II(夏)》,学生福音团契出版社,2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