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一直在福音事工上扮演重要的角色。许多布道会或特会都会请一些拥有特殊经历的弟兄姐妹来作见证,更有聚会是以名人的见证作为卖点,来吸引更多人出席聆听,申请到神学院就读,或到教会和机构服事也都必须撰写自己的得救见证和蒙召见证。对信徒个人生命经历的强调,显示基督信仰相信神是活的,祂正积极的参与在祂儿女生命中的大小事情上,而且祂对每个人的生命都有计划,真心寻求和顺服祂引导的人就必明白祂的心意。
笔者的信主也多少受弟兄姐妹的生命见证所影响。我生长在一个天主教家庭,从小跟著父母亲去教会,却从来没有认真地思想信仰的涵义,也不觉得这位天主同我有什么关系。十六岁那一年,我参加了一个教会的少年团契,当时生命所受到最大的震撼就是听到团员的生命见证,尽管有些只是很小的事,但说在他们的口里让人感觉神非常真实地参与在他们的生活中。这个经历让我开始认真地思想:"到底信仰(所信的上帝)和我有什么关系?"
然而,见证并不见得都带来正面的影响。有一次,笔者受邀在一个教会主讲一个漫画布道会,主题信息之前,主办单位安排该教会的一位姐妹上台作信主的见证。那是一个典型的布道会见证,提到自己信主之前如何没有平安,自己的身体和婚姻面对许多问题,为了得到幸福,她寻遍各庙宇,甚至远赴国外去拜拜,却徒劳无。直到她找到了耶稣才得到内心真正的平安喜乐,自己的身心和婚姻也得到大大改善。听到此类见证,在场基督徒朋友无不拍手归荣耀给神,可是会后我们问起一个赴会的未信亲人,她平时都很尊重别人的信仰,包括基督教,但对于这个见证她却表示,她对这种贬低别人宗教(拜拜寻不著平安)、高擡信主果效的见证很反感。
不久前另有一个见证在台湾社会掀起风波。那是一个网路上流传的讲道短片,片中的女讲员提到自己有一次在洗衣机里神迹性地捡到两颗钻石,其后讲员想起神应许她在该年要得五倍,不可能只有两颗,于是又两度回到洗衣机去找,结果先后真的一共"生"出了五颗钻石来!这个"见证"随后引起热议,还上了电视新闻,但大部份是在嘲讽与恶搞。笔者相信,此风波掀起很大成份是媒体的炒作,许多批评者也都是完全不理会前后文、断章取义的乱枪扫射,无论如何,这是一个极佳的机会让教会反思:我们平时所分享的见证,听在未信者的耳中究竟是什么样子?会产生什么样的感触?这些见证达到什么样的目的和果效?什么样的见证才能真正荣耀神?……
或许我们应该从最基本的定义开始吧!所谓"见证",就是以目击证人的身份来阐述某个真实的经历。因此,见证最基本的要素就是必须符合事实。这个词用在教会里,即指藉著信徒亲身的经历,来证实看不见之神的存在,以及祂的本性(慈爱、信实、智慧等)和作为。基督教既主张我们所信的神是"又真又活"的,见证无疑成为传福音的重要素材,以说明我们的信仰不只是一种哲理性的教义,也是个人可以在主观上实际体验的。
耶稣升天前向门徒颁布大使命时说道:"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著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徒一8)原文中"我的"在其所附属的"见证"之前(正如中译之"我的见证",但原文此类句法通常与中文颠倒),显然有意强调这见证的中心是耶稣。复活后的耶稣曾用四十天时间与门徒相处,用各种证据向他们证明自己是活的(徒一3)。圣灵降临之后,门徒们便遵从耶稣的吩咐出去为祂作见证,根据路加的记录,内容主要是证明耶稣已经透过死而复活证明自己就是旧约圣经所应许的弥赛亚。换言之,路加所说的"见证"与一般教会所理解和使用的见证在意义上是有分别的:重点不在神在于个别信徒身上的作为,而是神在救恩历史上的作为;重点不在个人在信仰上经历什么好处或改变,而是耶稣基督的身份和救赎。当初使徒所讲的见证,严格说起来是今日教会的讲道信息。可悲的是,有些教会连不到信息也听不到这些内容了!
笔者个人仍不会完全否定信徒分享个人信仰经历的价值,不过上述对经文的理解显示,以使徒行传中的"见证"作为传福音当强调个人经历的支持是不妥当的。不但如此,"基督是弥赛亚"的福音也提醒我们,并非凡是能吸引人的个人经历都适合作传福音用途,它必须符合福音信仰的真义以及福音所传达的价值观。信仰的真义是认识了生命的主——耶稣基督,而不是人因此得到的好处。无可否认的,信仰确实给信者带来了好处,但这不是"卖点",而且福音真正的好处也有别于人按照世界的价值观所认为的表面利益。因此,再怎么奇特的经历,若不符合这个条件,就不应该上台分享,因为它不但没有表明福音,反而导致听众对福音的误解。反之,即便是一个平凡不过、甚至是痛苦的经历——包括不幸的遭遇、生意失败、感情失意、病未得医治等等——若能正确地作为耶稣基督福音的佐证,也可以作为传福音和培灵用途。使徒保罗一生有不少奇特经历,诸如大马色路上遇见主,以及事奉生涯中的神迹(徒十三9~11,廿9~12,廿八3~6等),还有哥林多后书十二章提到上三层天的经历等等(1~4节,许多学者都认为此人是保罗自己),但保罗却声称自己不愿意多讲,免得别人看他过于他们从他身上之所见所闻,又免得自己因此而自高(6~7节)。谈到保罗自己,他只想谈自己的软弱(5节),这"软弱"其实就是一个看不见神迹(病不得医治)的经历:"……有一根刺加在我肉体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击我,免得我过于自高。为这事,我三次求过主,叫这刺离开我。他对我说:『我的恩典够你用的,因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欢夸自己的软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徒十二7~9)
听过许多很棒的见证,笔者发现,神迹性的见证会使听众惊讶羡慕,但真正触动人心的,却往往是那些有血有肉、在平凡现实的遭遇中挣扎过来而成长的经历。写到这里,笔者就想起新加坡义人陈成贵和吕院雅夫妻的见证(传神DVD,《爱是永不止息》)。陈成贵长得英俊潇洒,在同院雅结婚一周之后发现患有鼻咽癌,在接着下来的个月里,他的脸肿大得不成人形,治疗过程更是历尽煎熬。他们夫妇都是虔诚的基督徒,可是成贵的病并没有得到医治,最后还是死了。有一次,我在一家教会播放这个影片之后,该教会的传道人对我说,他在看前面部分的时候还以为最后主角会得医治。我心想,如果主角得到医治,这部影片就不是那么震撼了。这见证感人之处,正是夫妇俩在没有神迹之中所展现出来的生命,以及人间的不幸如何在神的祝福中成就了超乎想像的美事。
片中院雅作见证说,成贵在病得很重的时候问她:"你知道为什么这个瘤是长在我的头里面而不是在身体其他的部位吗?"
院雅说:"我不知道……但我很想知道,求神让我能知道!" "因为如果这瘤长在其他部位,我穿起衣服,就没有人知道了。"成贵说:"但是它长在我的脸上,是要叫人看到神的荣耀!"
片尾有段成贵表哥的见证,他说:"曾经听过一百零一遍关于耶稣的事,我都不信,但是看见成贵的耶稣,我开始领悟到耶稣的重要。"
谁说非得要得医治的见证才能引人信耶稣?关键是神在其中如何做工。很多信徒无法从平凡的经历中分享见证,恐怕是因为我们也只是想看到自己想看到的结果,却没有发现神在冥冥中所做的更宝贵的工作——改变我们,而不是改变我们境遇。
到底一个好的见证分享有何要求?这要等下回才有足够的篇幅分解了。但笔者期待本文至少引导大家在决定分享某个经历之前,先想一想:"这个见证使人对基督信仰产生什么样的印象?"
(注:本文原载于《华传》第二十六期,题目略有改动,作者蔡颂辉为神州华传宣教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