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首例 同志夫妇领养小孩申请经法院驳回

根据报导,桃园一对女性同志欲收养小孩,共组家庭。但法院以影响孩子的人格发展,对幼儿不公为由,近日裁定不准收养。 法官驳回这件收养案的主要理由是,孩子未来可能发生性别认同错乱,日后在学校和同侪间,如因性别认同异于常人,将承受极大压力,这些都要孩子单独面对,非收养人可排解。 在裁决书中法官指出,成年同志应思考"不能只为满足自己对完整家庭的期待",将一个没有思考、拒绝及选择能力的孩子,置于未来不可测的压力中,这对孩子并不公平,法院基于对孩子最大利益的考量予以驳回。 据悉,桃园地方法院此项判决为全国首例,台湾法界以往几乎未探讨同志"夫妻"是否可收养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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