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督教论坛报》指,台湾政府去年为配合"行政院性平会"打算修改"优生保健法",让未来可能"怀孕妇女可完全自由随意堕胎,堕胎不须任何理由;妻子堕胎,不用丈夫同意;未成年女儿堕胎,不用父母知道。"
辅仁圣博敏神学院生命伦理研究中心主任艾立勤神父表示,任何的堕胎都是不对。台湾有85%的民众认为胎儿是人,他质疑,胎儿或胚胎既然已经是人,若是发育不正常就可以堕胎,那么一岁的婴孩身体出现毛病,岂非都可以杀掉。
他指出,圣经教导我们不可杀害无辜的人;可是台湾社会风气愈来愈开放,伦理观念愈来愈淡薄,需要限制现有的法律,不可随意修改。
他表示,美国在1973年堕胎合法化,他曾在学校听一场演讲观看一段影片,描述堕胎产生的后果,看到一个婴孩在母亲身体内成为胚胎时就"被杀",令他非常震撼,认为这是轻视生命。
该中心研究员齐明从信仰角度反对堕胎,他表示每个生命都是神创造的,胚胎在母亲子宫里已具有人的生命,堕胎无疑是杀害一个人的生命。
他指,如果未成年女儿堕胎不用父母知道,这等于破坏监护人的体制,也是破坏亲子关系,拆毁家庭的价值。如果女孩被强暴致怀孕而堕胎,父母必须了解真相并提供保护。
至于妻子堕胎可以不让丈夫同意,齐明认为如果妻子因与丈夫口角气愤去堕胎,就会破坏夫妻信任和价值关系。
艾立勤神父指,他们能够做的,是透过教育、宣传让人认清堕胎的真相。
研究中心制作光碟赠送给各级学校、社会团体、个人等,介绍医生为妇女堕胎的过程,看见"真正的人"被杀害的实况,期望说服妇女打消堕胎的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