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该会回卷超过120份,由幼稚园及幼儿学校、中小学、特殊学校以及社会服务机构填写,当中约9成人支持将"性罪行查核机制"立法而不应是自愿性质,85%表示若机制推行,他们将会用于新雇员,83%赞成将此机制套用于现有员工身上。
约7成认为查核机制应推展至义工,7成4更认为机制应用范围应扩大至个人雇主如聘请私人补习老师的家长。
而港府最快下月推行自愿性质的"性罪行查核机制",让有涉儿童及智障人士性质的机构的雇主经对方同意后,有权向警方查核他们是否有性罪行前科。
立法会议员张国柱亦应为政府应就机制立法,但同时要在保护儿童及帮助犯罪者改过自新两者之间取得平衡。
防止虐待儿童会表示,香港去年录得三百多宗儿童性侵案,比起两年前数字大幅上升3成,促政府将性罪行查核机制定为法定,并订出立法时间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