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作家赫胥黎(Elspeth Huxley, 1907-1997)說過:「別人犯了罪,你嚇一跳;等你自己犯了罪,卻覺得在自然不過。」這個人性常見的特征,正是寬恕變得人生最難學習之功課的原因所在。
耶穌的比喻中那個欠債的僕人被免了天文數字的債務以後,讀者應該會預料,他會感動得淚流滿面,以為自己還在做夢,千斤重擔頓時煙消雲散,其它任何東西都不再值得計較了。可是那僕人的表現卻叫人出乎預料,他一出來就遇見一個欠他100個銀幣(原文是100第那流,即當時工人100日的工資)債務的同伴,便馬上揪住他,掐著對方的喉嚨向他討債。縱然欠債者的同伴跪下來求情,他仍沒有放過他,反而把他關在監裡,直到債務還清。
耶穌巧妙地把故事的張力帶出來。故事本段(28~30節)與前一段(23~27節)有共同點:那個欠債的僕人也是一個債主;他向主人求情,但也有人向他求情。但是,2段的差異更有意思:(一)2段的負債人所欠的數目不同,一個是一輩子也還不清的天文數字,另一個只是100天的工資,要免債應當是更容易的;(二)一個是僕人欠主人,另一個是同伴,免債理當更說得過去;(三)欠主人天數之債的僕人自稱可以還債,顯然出於自己的天真無知或撒謊,那個只欠100日工資的僕人說自己能還反而可信得多;(四)那個主人因僕人的求情而免了一個天數之債,那個僕人卻不接受同伴的求情,為一個小債務而將他下到監裡。下監的做法顯示債主並不相信欠債者的承諾,所以先關起來,免得對方逃跑,但事實上這個債主自己對他主人的承諾更像謊言。更諷刺的是,這2件事情發生在相當短促的時間之內,那個欠了主人大債的僕人在剛剛蒙恩以後,轉眼就忘了自己的光景,苛刻地對待一個欠他小債的同伴。
耶穌一針見血地點出了人性的弱點:別人寬恕我們、容忍我們、接納我們、配合我們,我們覺得那是理所當然的,但是我們卻沒有用相同的胸襟去寬恕、容忍、接納和配合那些虧待我們的人。
從比喻接下來的發展我們知道,那僕人的所作所為不為他主人所喜悅,那主人期待被寬恕者寬恕其他的人。一個真正蒙恩的人,必然對人有恩!
台灣有一個有名的作家名叫杏林子,原名劉俠,自12歲開始便患上「類風濕性關節炎」,導致她四肢功能迅速衰退,直至全身癱瘓,只能說話。然而,杏林子卻一直很堅強,雖然只小學學歷,卻熱心從事社會工作,寫作出書,甚至受邀成為台灣政府的國策顧問。2003年2月7日凌晨,杏林子被患有精神問題的女傭維娜托下床,重傷逝世,享年62歲。死以前,她所作最後一個有意識的決定,就是寬恕那位無故重傷她的女佣。為什麼她能做到?幾年前天韻詩班推出了一張改篇自杏林子作品的專輯《把愛留下》,其中一首《寬恕》把答案告訴了我們:
要我原諒,我做不到,主啊,我做不到。
他們不斷傷害我,要我忘了,我做不到。
但是我忘了,主啊我也曾如此對你,
背棄你、否認你、遠離你,
你都依然愛我,沒有把我離棄,沒有把我離棄。
主啊,我願意,寬恕那傷害我的人,
不怨恨、不計算、不追討。
主啊,我願意,因你先寬恕我,因你先寬恕我。
從歌詞中清楚看出,杏林子學會原諒,因她領受了從神而來的饒恕。你和我都不比杏林子好,其實大家都是墮落的罪人,被神極大的愛所寬容和接納,饒恕得罪我們的人也應當算是理所當然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