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同志议题渗透社会 危机不容忽视 編輯室 2012年1月20日星期五 下午2:22 在同运人士推动下,台湾于2010年实施《性别平等政策纲领》,在社会各方面包括权力、就业、经济、婚姻家庭、教育、文化等等,都要以经过性别的考量。 结果逾两千条法律条文要更改,并且影响巨大,全国学校、公司机构都要成立性别研究的委员会,自我审查是否违反有关法例,规定学校董事或老师必须有三分之一以上为女性、公立学校要设立"跨性别厕所"等等。 此外"多元性别"概念亦进入台湾社会中,在《性别平等政策纲领》中将"性别"划为多种,除同性恋外,还有变性人、跨性人,并要求社会教育、文化媒体等各个层面要加强对"新兴主体"的了解,并鼓励多元。此外亦强调"多元家庭",将"非异性恋的性少数者"列为"多元型态家庭",渐渐摇动传统一男一女婚姻的观念。 虽然未得社会大众的共识,在同性恋运动推动下所谓"性别光谱"亦开始流行,男/女的性别观念亦被"多元化",将人的性别解读为"生理性别"、"性别认同"、"性别气质"及"性倾向",就是将"我觉得我是男人/女人"、"我看起来像男人/女人"、"我喜欢男人/女人"等相对及主观条件加进去,令性别不再只有男或女,更可以是跨性别者、娘娘腔、男人婆、同性恋、双性恋,以及这以上各项的混合性。更甚者认为人对自己的性别认知可以随著不断探索而改变,即人的性别可以随著自身的喜好和感受不断改变。 除了同运倡议的概念,国小及国中的教育也几乎沦陷。同志教育大剌剌地成为《性别平等教育法》的一部份。此课程从小学开始实施,并规定每学期进行至少四小时相关课程。在施行细则的指引上订明除有关"性别平等教育"外,亦包括同志教育课程。 不少人忧虑,同志运动只是一个"议题"而非绝对的道理,在社会大众对此议题仍未有共识前,偷步将多元情欲、多元家庭、多元婚姻之教材放在国中小教育会导致偷换概念的危机,让孩子以为"性别认同"等于同"性别平等"甚至性解放,令社会带来无可挽回的结果。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