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易為情輕生 當局倡加強「戀愛教育」

社署組織的「檢討兒童死亡個案檢討委員會」報告指2006年14宗青少年自殺個案中,5宗屬為情自殺,倡議加強青少年的戀愛教育,防止悲劇發生。 委員會分析06年兒童死亡個案,昨日公佈首份報告,並作出47項建議措施。報告指06年107宗兒童死亡個案中,14宗屬於死於自殺個案,多為15至17歲青少年,其中5宗為情自殺,5宗為學業自殺,各佔35%。其他因爲家庭問題及因疾病自殺。除了自殺,兒童死亡原因包括交通意外、被父母獨自留在家裏導致高空墮下死亡等。 該小組召集人石丹理指出,值得注意的是該年5宗為情自殺個案中,4宗發生於新年及情人節,因爲青年人情緒強烈,他們選擇於大時大節講分手,因爲更能刺激情緒。他建議公衆應該加強教育青少年理性戀愛,引導他們成熟處理感情問題。 他還指出過半自殺青年在事前有徵兆,比如寫遺書或者留言談及想自殺,身邊人若能及早察覺,則有機會阻止悲劇的發生。 青少年愛滋教育中心創辦人程翠雲認為青年人早拍拖,因為感情敏感而豐富,情感壓力亦沉重。在她與青年人接觸的經驗中,每逢過節時失戀的人特別多。她鼓勵年青人建立正確的自我價值:「失戀不等於自己無價值,亦不等於要輕生。只要留下自己、令自己有價值,相信會有更好的選擇。」 委員會建議提升家長及有關政府部門的意識及配套措施,如增加託兒服務,教育公衆鼓勵有自殺念者向專業人士尋求幫助,加強教導家長辨識子女的自殺傾向等。 委員會主席梁乃江指,兒童死亡個案「一個都嫌多」,希望報告提出的建議都能落實,保護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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