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怨就系咁嚟 編輯室 2010年10月1日星期五 上午9:10 近期用了一则新闻来教授一班将升读新高中通识班的学生,教导他们如何透过不同事件来学习通识和批判思考。"民怨就系咁嚟"这句话并非出自甚么学者或历史学家之口,而是由一位70岁"见义勇为"的老伯伯说出来的。这类事情是经常发生的事,为何会成为一则大新闻?为何弄得民怨四起?其中某些原因可能是以常人来理解下,此事实有太多不合理之处。不合理一:一个手无搏鸡之力、患有白内障、已届七十四高龄的婆婆,还跪地求饶执法人员网开一面,却换来十个八个大汉围著她要拉要锁。不合理二:为何全条街那么多阻街的摊档,他们却没有被"十面埋伏",为何只有婆婆是众矢之的?不合理三:一位"好心"伯伯,挺身而出劝那群食环署大人从轻发落,却换来被扣留在警署十小时,还要以二千元自签守行为。 给学生看完剪报后,与他们进行讨论。有学生说:"不公平,我都见到很多小贩阻街都无人拉,为何只拉阿婆和阿公?"另一位说:"他们都没有同情心!"有人问:"为何那个见义勇为的伯伯要受十小时『牢狱』之苦?"有位学生反问得好:"但是那伯伯也不对呀,香港始终是法治社会,我们可以帮人,但也要合法,若果当警察或其他人员正在执法,在旁的人却造成阻碍,那的确会不是太好。"他的反思十分好,之后的讨论就更激烈,学生很自然地分开了两大阵营,一边支持婆婆;一边不支持伯伯的处事方法,但没有学生支持小贩管理队。当激辩时,突然有位同学问了我一个问题,我是不懂回答的:"吕sir,阿伯帮人,不小心推跌了一位职员都要被拘留十小时,那个打警察几次的女人,为何没有事?为何法官还劝她去外国休养呢?法官反问若女子非名人家属大家会否『穷追猛打』,但为何法官不问问自己若袭警者乃寻常百姓,她又会否获得如此轻判?" 婆婆被拉、阿伯一时冲动救人被拉、多次袭警获轻判,我很担心若这样的事件多发生几宗,我们身为通识科老师就更难教通识教育,教育局强调我们也要教导学生见义勇为,遇到不平事要挺身而出,但你知道吗?当伯伯被拉后,记著访问他下一次会否再见义勇气时,他回答:"你知不知道我入差馆,做了十个钟头『监趸』?我作为社会一分子,一定要站出来,做应该做的事,绝对不是为了获得赞赏。但若再遇同类事件,我当睇唔到,甚至用机关枪指住我个头,我都唔会做。"虽然婆婆和阿伯已"全身而退",但这个"案例",对学生造成多大影响,又有多少人能猜想呢? 吕宇俊 (吕sir)小档案 吕sir童年时充满埋怨,因为他的爸爸及祖父也是吸毒者,母亲在他三岁时已改嫁另组家庭,他由祖母靠著综缓金过活。他自己也曾误入歧途,中二时加入黑社会,中五时更取得会考0分的成绩。但上帝没有离弃他,安排很多天使对他的扶助,他回到教会重拾书包发奋向学,重考会考考获19分,更顺利升读香港浸会大学取得一级荣誉毕业,毕业后再到香港中大大学完成道学硕士(M. Div)课程。在2006年更获得香港十大杰出青年的美誉。这几年更主动推动通识教育及理财教育,协助无线电视、香港电台、《都市日报》推动通识教育,也协助保险公司推行理财教育,更是香港青年事务委员会委员。这四年分别到教会、学校、各类机构分享讲座超过三千场。 (欢迎和吕Sir联络,电邮:principal@graceyard.edu.hk)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