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怨就係咁嚟

近期用了一則新聞來教授一班將升讀新高中通識班的學生,教導他們如何透過不同事件來學習通識和批判思考。「民怨就係咁嚟」這句話並非出自甚麼學者或歷史學家之口,而是由一位70歲「見義勇為」的老伯伯說出來的。這類事情是經常發生的事,為何會成為一則大新聞?為何弄得民怨四起?其中某些原因可能是以常人來理解下,此事實有太多不合理之處。不合理一:一個手無搏雞之力、患有白內障、已屆七十四高齡的婆婆,還跪地求饒執法人員網開一面,卻換來十個八個大漢圍著她要拉要鎖。不合理二:為何全條街那麼多阻街的攤檔,他們卻沒有被「十面埋伏」,為何只有婆婆是眾矢之的?不合理三:一位「好心」伯伯,挺身而出勸那群食環署大人從輕發落,卻換來被扣留在警署十小時,還要以二千元自簽守行為。 給學生看完剪報後,與他們進行討論。有學生說:「不公平,我都見到很多小販阻街都無人拉,為何只拉阿婆和阿公?」另一位說:「他們都沒有同情心!」有人問:「為何那個見義勇為的伯伯要受十小時『牢獄』之苦?」有位學生反問得好:「但是那伯伯也不對呀,香港始終是法治社會,我們可以幫人,但也要合法,若果當警察或其他人員正在執法,在旁的人卻造成阻礙,那的確會不是太好。」他的反思十分好,之後的討論就更激烈,學生很自然地分開了兩大陣營,一邊支持婆婆;一邊不支持伯伯的處事方法,但沒有學生支持小販管理隊。當激辯時,突然有位同學問了我一個問題,我是不懂回答的:「呂sir,阿伯幫人,不小心推跌了一位職員都要被拘留十小時,那個打警察幾次的女人,為何沒有事?為何法官還勸她去外國休養呢?法官反問若女子非名人家屬大家會否『窮追猛打』,但為何法官不問問自己若襲警者乃尋常百姓,她又會否獲得如此輕判?」 婆婆被拉、阿伯一時衝動救人被拉、多次襲警獲輕判,我很擔心若這樣的事件多發生幾宗,我們身為通識科老師就更難教通識教育,教育局強調我們也要教導學生見義勇為,遇到不平事要挺身而出,但你知道嗎?當伯伯被拉後,記著訪問他下一次會否再見義勇氣時,他回答:「你知不知道我入差館,做了十個鐘頭『監躉』?我作為社會一分子,一定要站出來,做應該做的事,絕對不是為了獲得讚賞。但若再遇同類事件,我當睇唔到,甚至用機關槍指住我個頭,我都唔會做。」雖然婆婆和阿伯已「全身而退」,但這個「案例」,對學生造成多大影響,又有多少人能猜想呢? 呂宇俊 (呂sir)小檔案 呂sir童年時充滿埋怨,因為他的爸爸及祖父也是吸毒者,母親在他三歲時已改嫁另組家庭,他由祖母靠著綜緩金過活。他自己也曾誤入歧途,中二時加入黑社會,中五時更取得會考0分的成績。但上帝沒有離棄他,安排很多天使對他的扶助,他回到教會重拾書包發奮向學,重考會考考獲19分,更順利升讀香港浸會大學取得一級榮譽畢業,畢業後再到香港中大大學完成道學碩士(M. Div)課程。在2006年更獲得香港十大傑出青年的美譽。這幾年更主動推動通識教育及理財教育,協助無線電視、香港電台、《都市日報》推動通識教育,也協助保險公司推行理財教育,更是香港青年事務委員會委員。這四年分別到教會、學校、各類機構分享講座超過三千場。 (歡迎和呂Sir聯絡,電郵:principal@graceyard.edu.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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