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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德:職場三人──達•伽馬,馬大,勞倫斯
2012年05月07日02時40分 上午 Posted.
達•伽馬
1498年5月,經過近一年在海上的生死考驗,葡萄牙航海家達•伽馬率領的船隊,在人類歷史上第一次繞過好望角,抵達印度的卡利卡特港。當印度人問他:你們西方人為什麼來東方?達•伽馬很簡練地回答:「基督徒,香料。」 「基督徒,香料。」的回答,表明了他們航海的宣教目的和商業目的,也表明了一個職場基督徒的呼召所在。達•伽馬既是航海家,也是商人,更是一個宣教士。他航海的目的有兩個:一是為了宣教、傳福音、得基督徒;二是為了香料交易,賺取商業利潤。 當時的歐洲沒有電冰箱,是靠香料防腐,所以歐洲市場上,香料的價格非常貴。賺取利潤是商人的天職,但是在這個天職之上,上帝有更大的呼召賦予基督徒,這就是宣教、傳福音。因此,達•伽馬在回答航海目的時,把「基督徒」排在「香料」前面。
這就突出了職場宣教的重要性,突出了職業根本而言是對神的事奉,是一種宣教方式。當然,達•伽馬也沒有隱藏「香料」目的,賺取利潤沒有什麼不光彩的,只要是用來滿足人的正當需求和利益,只要是以符合上帝旨意的方式得到財富,那麼這樣的商業行為不僅是正當的,而且是蒙上帝喜悅的。
從達•伽馬的回答中,我們看到宣教與職場自古以來就緊密聯系在一起。通過商業來宣教,把職業視為天職,把職場視為禾場、宣教場,完完全全是上帝的旨意。
馬大
遺憾的是,很多基督徒常使自己的工作與信仰分離,不僅沒有在工作中與神同在,反而飽嘗與神的疏離之苦,充滿抱怨和迷茫。聖經中的馬大,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他們走路的時候,耶穌進了一個村莊。有一個女人名叫馬大,接他到自己家裡。她有一個妹子名叫馬利亞,在耶穌腳前坐著聽他的道。馬大伺候的事多,心裡忙亂,就進前來說:『主啊!我的妹子留下我一個人伺候,你不在意麼?請吩咐她來幫助我。』耶穌回答說:『馬大!馬大!你為許多的事,思慮煩擾;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馬利亞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奪去的。』」(《路加福音》10:38-42)
在此,耶穌教導人們要專心聽道,要像馬利亞一樣;耶穌也告訴馬大,不要在工作中思慮煩多,忘了親近神,甚至抱怨他人。
很多信徒看這段經文,以為馬利亞是專職事奉、專心聽道的神職人員的代表,而馬大是那些忙於世俗工作者的代表;耶穌看重馬利亞,輕視馬大;推崇專職事奉,責備忙於世俗工作的人。真是這樣嗎?
細讀聖經,我們看到,是馬大邀請耶穌來到她家的,馬大是非常愛主的。耶穌也非常肯定馬大的工作。沒有馬大,誰來准備吃的、喝的?誰來招呼眾多慕名而來的聽道的人呢?耶穌不是在責備馬大的工作,而是責備她未以正確的心態對待工作,也責備她因為自己工作就驕傲、責難他人。
耶穌愛馬利亞,也愛馬大。如果馬大將自己的工作視為神聖的呼召,以這樣的態度來對待工作,那麼馬大所做的,是與馬利亞同等有價值的。如果她以自己的工作為喜樂,在工作的時候默想基督的道,時刻感到與神一起工作,那麼,她的工作就是天職,就是神職,必蒙神的喜悅。
勞倫斯
與聖經中的馬大相反,17世紀的一個「廚房聖徒」(註),在自己卑微的工作上親近神、榮耀神,成為後世基督徒尋求與神同行的榜樣。他就是著名的勞倫斯。勞倫斯說:「我一切的工作都是為神而做,是為了愛神。我可以沒有任何成就,但是我至少可以做一件事──愛神。」
勞倫斯(Brother Lawrence, 1605-1691)生於法國小鎮Lorraine,家庭非常貧窮,卻有著虔誠的基督教信仰。18歲時,他當兵參戰,不幸身受重傷,從此有點瘸,走路一拐一拐,干不了重體力工作,他說自己“笨手笨腳,常打破東西”。
一日,上帝向他說話:「在深冬,看見樹木干禿無葉,但想寒冬過時,萬像更新,樹木即長葉、開花、結果。」勞倫斯在上帝的話語中蒙光照,看見了神的大能與信實,燃起對神的敬愛。37歲時,他進入迦密山修道院。他沒有成為修道士,而是以平信徒身分,成為修道院的廚師。
勞倫斯並不喜歡做廚房工作,且自知笨手笨腳,但他欣然接受神給他這樣的工作。他想,這是神要他變得靈巧。並且,他可以用承擔這苦差事,來懺悔自己的罪惡。
然而,面對廚房的肮髒、刻板、千篇一律,他十分難受,同時內心又充滿了自責與痛苦。
在痛苦中,神使他看見,他的問題出在他以自我為中心。所以,當他跳出「自我」的小圈子,真正以神為中心的時候,一切都發生了奇妙的改變。
他覺得自己一無是處、一無所有,也沒有什麼美德、恩賜或能力,但他有「一顆心」,可以毫無保留的完全獻給神;至少,他一生可專心做一件事,就是:愛神。他不再想自己的問題,只專心愛神,一切為愛神而做。他的每一個工作、每一個動作,甚至撿一根草,心中都充滿愛,是為愛神而做。
以前他是孤獨地辛苦干活,現在有上帝的陪伴──在廚房的每一處,無論是洗碗、打水、送飯、倒垃圾,神就在他的身邊,與他同工。就是他在擦汗的瞬間,上帝也輕輕地吹氣,讓他得到片刻的休息﹍﹍
正因他瘸腿、軟弱、做事笨拙,他更事事求問主,仰望主加添他力量。因此,工作越煩重,他越發仰望主,越經歷與主同在的喜樂與平安。
在工作的每時每刻,操練神的同在、享受神的同在,成為他生命自然的一部分。他一邊洗鍋子、刷盤子,一邊贊美主。他在路上一邊走,一邊問主耶穌:「今天我們要到那裡去撿柴呢?」每時刻保持與主同行共話,真如枝子結在葡萄樹上,不斷領受主豐盛的澆灌,滿結喜樂的果子。修道院的廚房,變成他的小天堂。
工作是神職
勞倫斯寫的16封信件,以及與修道院院父(Abbort)的4次交談內容,後來被輯錄成《操練神的同在》一書。從書中,可歸納出勞倫斯在工作中,操練與神同在的一些方法:
1. 愛神:只有愛才能摸到神。愛神是“最短的路”,使你在工作中進入神的同在。在工作中為愛神而做每一件事,活在世上如同只有主與我。愛神就是愛他賜予的工作,在工作中彰顯神的愛、公義與聖潔。
2. 謙卑:常深切知罪、認罪,看見自己是蒙恩“罪人”,何等不配。以一顆謙卑、痛悔的心,仰望主十架的榮光。面對每天工作,事事求主幫助,深知單靠自已,失敗、跌倒乃是必然。
3. 忠心:忠心持守每時刻對主的仰望、思念、注視與禱告。與神立約,堅守此約。若發現自己忘記仰望神、思想神,即向主認罪。尤其在工作中,人常被勞碌和瑣事纏繞,忘記主的同在。故而要不斷提醒自己,將心思歸回主身上,藉不斷與主交談,感受主的同在。每天從早到晚都要小心注意,將心意定睛在主身上──主與我同在,更在我裡面。
勞倫斯身為籍籍無名的廚房工人,沒有受過教育,又是瘸腿,竟能在工作中經歷神如此豐盛的榮耀與生命,並被神大大使用,真讓人看見神對我們的真實應許:「若有人愛神,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哥林多前書》8:3)
工作是天職,是神職,因為在工作當中,我們可以享受與主同在、為主做見證。無論開車、訪問客戶、上班使用電腦,每時刻我們與主靈交,愛他、仰望他,每時刻與主同行共話,在工作中經歷在主面前的喜樂,為主作榮耀的見證!
無論是達•伽馬,還是勞倫斯,都是當今職業人士的楷模。他們都把工作視為天職、神職,在工作的職場中,以口傳更以生命來宣教,時刻尋求與神的聯合。求神也給我們力量和智慧,讓我們以工作為天職,以工作為呼召,在工作中經歷神的同在,在工作中傳福音、得喜樂,在工作中榮耀神!
*註:本文關於勞倫斯的論述參考了王偉成院長《認識勞倫斯弟兄:廚房聖徒》一文的觀點。
***** 作者:曼德,基督徒作家、羊文化首倡者,現為中國福音會副宣教士。 該文為作者《榮耀職場》一書的後記。 聯絡作者及奉獻曼德文字及文化事工,請電郵至:mandeusa@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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