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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理兼備,言行一致──教會應如何回應同性戀議題?
2012年06月25日01時39分 上午 Posted.
作者:劉志雄 (香港性文化學會資深牧職幹事)
在現代社會,毫無疑問,同性戀是一個敏感議題。許多時候,教會在公共空間表達反對同性戀行為的言論,便會遭受各方面的挑戰及攻擊。論者往往批評教會沒有愛心,只懂打壓及歧視同性戀者,甚至冠以各種污名,例如:道德塔利班、恐同分子及宗教右派等等。支持同性戀人士可以惡言批評教會而不被視為冒犯,教會隻言片語反對同性戀卻是觸犯天條;或許這是雙重標準,但即使存在這種不平等待遇,教會仍然有責任本於愛心,向公眾傳遞聖經的立場。 雖然,某些人士認為香港教會歧視同性戀者,沒有顧及他們的需要,但事實上,香港教會不是完全沒有關顧同性戀者的事工,但很多時教會會低調處理而沒有大肆宣傳:有教會開設小組服事同性戀者,甚至為曾經是同性戀者,因愛滋病離世的信徒,在教會內舉行安息禮拜。可是,社會人士往往認為教會單單針對同性戀者,對此我們須要反省在關懷同性戀者的事工上,到底有何不足之處。簡言之,回應同性戀議題,教會必須情理兼備,言行一致。我們有以下建議: 1.維護婚姻價值:
傳統教會基於對聖經的理解,皆反對同性戀行為,並認定一夫一妻的婚姻,是上帝設立的制度,為人類社會基礎及福祉的根本。故此,教會似乎應該把更多的人力物力,投放在維護婚姻價值之上,讓人們見到一夫一妻婚姻的美善,作出明智的選擇。一夫一妻婚姻的重要,不僅為教會所認同,大量外國社會學研究也証明婚姻是社會的共善(common good), 社會各界理應努力維護,教會對此更責無旁貸。當然,信徒也要保守自己的婚姻,才能言行一致,活出所信。
2. 實踐整全的性倫理:
教會對性倫理應該有整全教導,避免給人印象只是單單針對同性戀,因為聖經堅持的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在此以外的性關係都是罪。諸如婚外情,婚前性行為、賣淫、嫖妓等,教會對自己會眾及社會公眾皆應有清晰立場。教會也要律己以嚴,言行一致,要審慎嚴肅處理本身的性罪行。例如,教會內如發生性騷擾甚或性侵犯事件,教會不能息事寧人,必須按事情嚴重程度施以紀律,甚或要迅速報警處理。平時則須邀請熟悉有關問題的專家及機構到教會分享,提高會眾對這些性罪行的警覺。
3本於事實理據:
有關同性戀的研究,汗牛充棟。教會向公眾表達本身立場,不能單靠聖經的啟示,而應同時,運用不同的研究數據,以理服人。然而,研究同性戀並非單要駁倒別人,而應情理兼備,以愛心運用資料。舉例來說,自從2009年第一季開始,香港愛滋病病毒新感染數字,因男男性接觸而感染的個案,竟超過異性性接觸的。 鑒於一般社會,同性戀人士只佔極少數, 顯示同性戀人士感染愛滋病毒的比例較一般人高。 2010年3月,美國疾病預防及控制中心(CDC)新聞發佈,其按照人口及醫療數據,指出男男性接觸而感染愛滋病毒的比率,比一般男女高出四十多倍!試想想那些愛滋病患者的驚惶和不安,他們是否有權利預先知道這些事實?出於對同性戀者的愛,即使受到公眾人士圍攻謾罵,教會還是有責任說出這些事實真相。
4.注意表達方式:
除了本於事實理據之外,更要注意表達方式。同性戀行為違反上帝的標準,無疑就是罪,但在公眾表達的時候,須要留意聽者可能的感受,因為同性戀族群整體並非鐵板一塊,而是情況各有不同,不應一概而論。有少部分同性戀者是同性戀社運分子,試圖徹底改變現有的婚姻制度,對於此類人士,教會必須持堅定立場,據理力爭;有部分認同本身同性戀者身份,無意改變,教會對他們可保持合宜關係(情況就如對待遲遲未肯信主的朋友);有部分則是不認同本身同性戀傾向,有掙扎而尋求改變的人士,教會對他們必須提供支援,以耐性包容及關愛他們。此外,也有某些青少年,可能正在尋索自己的性傾向,為自己身分感到煩惱混亂,一些過重的言語,或會增加他們的壓力。故此,教會表達本身立場,必須有智慧,盡量以不冒犯,關心對方的角度表達。例如,回應有同性戀者以性傾向天生為由,認為不用改變之時,教會可嘗試這樣說:「沒有證據顯示同性戀一定是天生的,就算某一種行為是天生的,但假如那種行為,日後對當事人會有很多不利之處,他/她是有權尋求改變,而事實上也可以改變。」總言之,表達立場及講解論點之時,情理須兼備。
5.提供支援服務:
教會不認同同性戀及某些性行為的同時,也必須提供相關支援服務,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教會須言行一致。值得教會反省的是,在某些方面與性議題有關的支援服務,我們確實尚待努力開拓。例如,教會似乎很少關懷愛滋病人及性侵犯受害者的事工,以這兩項事工為例,前者有聖約翰座堂的「愛之家」和青少年愛滋教育協會(Teen AIDS) ,後者有風雨蘭(RainLily)提供相關服務;Teen AIDS及風雨蘭雖非基督教機構,但主管都是基督徒,教會可考慮以人力物力支持他們的工作。至於在輔導同性戀困惑方面,新造的人協會擔當了這方面的工作,向同性戀者及同性戀者父母提供各項支援服務。外界有時以「拗直治療」來曲解新造的人協會的工作,但其實協會尊重每個同性戀者的個人意願,只為那些希望離開同性戀感困擾人士,提供全人的關顧及支援。
6.重視社會公義:
教會維護婚姻價值,關注個人道德的同時,不能忽略社會公義。現時香港社會貧富懸殊日趨惡化,堅尼系數創出四十年來最高的0.537; 民主政制發展停滯不前,市民無法透過平等普選表達本身訴求;國內維權人士備受打壓,不公義的事情到處可見……這些問題,教會應該基於聖經對公義的要求,向社會表達立場,也推動信徒參與改革社會的行動。建立健康的民主社會,必須重視道德; 若忽略政治制度的改進,社會一旦出現問題,甚或可以影響人們不能過善良道德的生活。 個人道德與社會公義,兩者不能分開。教會不單要反對同性戀行為,也應該同時批判社會種種的不義。
在現今社會,道德倫理婚姻價值,備受史無前例的挑戰。誠如學者阿倫‧韋史頓(Alan F.H. Wisdom)所言,面對婚姻遭到嚴厲衝擊的今天,基督徒有三個選擇:1.隨波逐流,貶低傳統婚姻的價值;2.明哲保身,承認大勢已去,只有在教會內持守傳統教訓;3.逆流而上,在教會內外均努力維護婚姻。我們相信,只有最後一項才是忠於聖經教訓,也是對社會有長遠益處的選擇。 期盼教會在面對社會挑戰的時候,仍能情理兼備,言行一致地回應同性戀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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