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是一种公共生活——王怡采访刘同苏牧师(二) 編輯室(美國) 2011年3月14日星期一 上午10:26 作者:王怡 (承上文:基督教是一种公共生活——王怡采访刘同苏牧师(一)) 工人的牧养与被牧养 王怡:多么艰难而美好的经历,多受患难的,就多受安慰。我一面又期待著,将要临到我身上继续的、最大的破碎,一面又求主挪去这杯。你的经历给我很多鼓励。既然蒙召传道 ,惟愿主的旨意成就。 刘同苏: 我在服侍中,先后和宣道会的张献民牧师、叶华牧师、邝健厚牧师同工。说实话,最初在心里对这些牧师不太以为然。但随著不断面对事工里的灵命挑战,我不得不 由 衷地对他们充满敬意,谦卑下来向他们学习。三位牧师给我最深的感受,就是对神的教会的爱。张牧师和师母每周都请教会弟兄姐妹到家中作客,饭菜的丰盛出乎我的想象。只有 真心把教会当家,把弟兄姐妹当弟兄姐妹,才会有这种真心实意的爱。 王怡:这话听著有点别扭。不过如果你换电话号码都不告诉人家,你还好意思叫别人"弟兄"? 刘同苏:可能在我们口头和心里,"弟兄姐妹"已变成了一句俗套。叶牧师是不爱讲话的人。他不声不响为教会做大量的事。那段时间,他每个月一次在主日讲完道,就开车往返 四个小时到我们教会讲道。同时他还帮助纽约市和大西洋城两家教会和团契。 并兼任华联会的文书。叶牧师每年还要挤出时间到南美或以色列短宣。邝牧师也一样,在教会里忙得 十年都没时间休假,却有时间每年带著弟兄姐妹到连洗澡水也没 有的罗马尼亚农村去宣教。这些牧师是由衷地爱神的教会,才把自己的时间,精力,物质,以至生命中的一切,不 计代价地投入到教会事奉中。 王怡:我隐约感到,你在北美教会的教牧经历,对我们看见家庭教会的传统和未来会极有帮助。尤其是在堂会的建造与牧养上。 刘同苏:蒙神怜悯,我在教会不久就被放在牧养者的位置。这证明什么呢,难道证明我是一个灵命神童? 王怡:我也是一受洗就站在讲台上事奉。在中国许多新兴教会中,这样的工人很多。我们在潜意识里都难免有这种骄傲。我自己是等到心里领受的负担越大,才越是除去这种骄傲 。现在不敢自夸,只能求饶。求主怜悯,可以战战兢兢的服侍祂。 刘同苏:我们都不可能越过十字架道路,而魔术般地成为成熟的属灵领袖,或一个成熟的基督徒。当我们走上牧养的职分时,我们的灵命常常大大不如我们所牧养的对象。神把我 们放在这个位置,无非是让我们在牧养过程中,也接受被牧养者的牧养。在纽黑文的初期,神垂听我们的祷告,为我们送来一对成熟的基督徒夫妇做同工。他们的力量不在说,而 在于行。他们所做的是一些人人都能做、却人人都不愿做的小事。那些世人眼中的小事,因著他们对神的顺服成了改变人生命的大事。而首先被改变的,就是我,他们的牧师。如 果没有这样的管道,输送神生命的活水,我的生命不会如今天这般丰盛。 我很感恩,通过每一位我曾所牧养的弟兄姐妹和慕道友,神都让我学到了我不具有的东西。甚至回想我初信时所轻视的那些"灵命麻木"的基督徒,我都能清楚看见我和他们在灵 命上的差距。他们本能地抓住了信仰的实质。信仰就是活著,不管是病、是残、无论生命多么不完美不健全,他们都不放弃。因为一旦放弃,就不再活著。而那时我却空拿著一张 完美的图画,一见到灰色的斑点,就拔腿离开教会。 家庭教会的定义与传承 王怡:你被视为是海外研究家庭教会的专家。几年前当你讨论家庭教会的"登记"问题时,曾在海外被传为D的高级间谍。这两年,因为支持家庭教会的公开化和维权道路,又被一 些人视为怂恿教会反政府的幕后黑手。我的一个感受,是对你的评价的跌宕起伏,显明了时代变迁的跌宕起伏。在2010年的今年,你如何理解家庭教会的传承和现实? 刘同苏:首先,"家庭教会"是一种中国现象,或一种专制政权下的教会现象。我不止一次遇到美国的弟兄姐妹,有白人也有华人,他们声称自己也是"家庭教会"。意思是说他 们也在家庭里举行聚会。但"家庭教会"的本质,不是"家庭中聚会"这一外在形式。 王怡:从历史上看,"家庭教会"的出现是和1949年、1953年、1957年、1966年有关的。 刘同苏: 就是中国特定的社会文化处境下的灵性生命现象。这个特定的社会文化条件就是:一个意识形态化的政府,一种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全面控制社会的公共生活。 这 时,任何信仰群体,都无法公开现身在公共生活之中。但教会在本质上是一种信仰的公共生活。当教会无法在公共生活里面活出信仰生活时,教会就退到了一个最后的、相对独立 的私人生活领域——家庭。半个世纪以来,中国家庭教会以相对独立的私人生活形式,坚守住了信仰的公共生活。可以说,家庭教会是专制时代中唯一保存下来的、非政府的公共 生活。因为家庭教会具有真正超越性的渊源。并且她的公共生活采取了私人生活的形式。但恰恰由于公共生活领域与私人生活形式的交错,在某种程度上模糊了教会本身的公共性 质。也降低了专政制度对教会公共生活的压力。今天,当公民社会渐渐形成,个人公共生活空间逐步扩大时,家庭教会的公共生活,显然也会逐渐去掉私人生活(家庭)的形式, 开始采取公共生活应有的形式。现有的宗教政策,就是企图把家庭教会的公共生活一直局限在私人生活领域。在专政时代,教会以私人生活的形式举行公共生活,是一个伟大的成 就,因为私人生活的形式成为了教会公共生活的保护。但在公民社会形成之际,教会被限制在私人生活领域,这却是一个糟糕的退步。因为任何一种公共生活,都只有采取公共生 活的形式时,才可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出公共生活的果效。 王怡:所以家庭教会的意思,就是在最私人的地方坚持最公共的生活,包括信徒的集体聚会、敬拜、传讲、奉献和团契。这是一个完整的、从观念到财产、从身体到灵魂都有团契 (交通、分享)的社会共同体。换言之,当一个基督徒的社会共同体,被迫退守并栖居在其中一位或几位成员的私人住宅中时,这就是家庭教会。如果在公共领域举行信仰生活是 合法的,但我们仍然(出于教会观、人数或其它原因)愿意呆在家里聚会。这就不再是我们所说的"家庭教会"。一旦基督信仰在一个国家的世俗法律层面落实了公共性,就不再 有家庭教会这一特殊的"灵性生命现象"了。 刘同苏:对,家庭教会一定是指那些公共性受到环境限制的教会,是集权控制下的独立教会。在家庭中聚会只是她的外在形式,家庭教会的本质,是我们的独立的、属灵的、公共 的信仰生活,不能也没有被集权体制压倒和取消。 王怡: 所以家庭教会以这种方式,见证了大公信仰的普世性和超越性。或者说,中国的基督徒以"家庭教会"的方式,向中国社会见证了基督的教会的超越性。就是这50年来,中 国社会中只有一个社会共同体,是集权体制一直想取消、却始终无法取消的。因为这个共同体的根基不在这地上。不在金钱、兴趣、理想、道德或任何世俗的连接上。 刘同苏: 我会从三个方面来看,第一,集权重压下的独立显示了信仰的纯洁性。第二,家庭聚会仅仅是保证信仰独立的外在手段。家庭聚会这一形式,并不一定意味著信仰独立的 内容。三自系统控制下的家庭聚会段,就不是家庭教会。反过来,就算聚会地点迁移到了写字楼、公司或仓库,但保持了不受政府意识形态控制的信仰独立内容,就仍然是家庭教 会。第三,独立不仅意味著信仰的独立,而且意味著信仰群体的公共生活的独立。心里有信仰,却没有聚会生活;这样的信徒人再多,也不能组成一间教会。聚会不仅是基督徒生 活的一个外在义务,而且就是信仰生活的内在本质。全闷在心里偷偷信,信仰就不是一种生活。 王怡: 用你的话说,就是没有活著。就像闷在心里偷偷恋爱,其实根本就没有恋爱。 刘同苏: 所以一间"家庭教会"必须具有公共生活的性质。一个纯粹家庭性质(即私人性质)的聚会,即使在家庭中,也不是家庭教会。比如将家庭聚会的人员限制为家庭成员, 实质上就取消了家庭聚会的教会性质。 王怡:那就是家庭敬拜,而不是教会的公共敬拜。那么,如果从信仰内涵的传承来说,"家庭教会"有没有可以与大公教会的教义、教会、教职、圣礼等传统有关联的特征呢? 刘同苏: 我想,家庭教会首先是一种具有内在生命性质的教会传统。作为家庭教会的别称,"地下教会"或"非法教会"、"未登记教会"的称呼,都更多地带有外在制度条件的 印记。但"地下"或"非法"并不是家庭教会的本质属性。只有"地下"或"非法"才能彰显信仰独立,这种貌似属灵的说法其实非常不属灵。它把教会生存的 外部条件,看作教 会自身生命的本质要素了。"地下"与"非法"反映了家庭教会产生时代的外部社会条件。在一种集权控制的条件下,"地下"与"非法"状态是教会本质的表现。一旦特定社会 文化条件变化了,"地下"和"非法"状态就不一定出自教会的生命本质,更有可能恰恰反对教会的本质属性。 家庭教会的内在特质,有两个侧重不同却相互关联的方面:敬虔主义传统和牺牲精神。你要保守自己的信仰,抵制意识形态化的控制,就必须付出牺牲的代价。基督的十字架,就 是生命与罪和世界的对立和冲突。在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意识形态控制中,信仰与世界的对立不得不以外在的、直接的激烈形式表现出来。牺牲精神侧重十字架的否定方面,敬虔 主义更强调十字架的肯定方面。敬虔主义是以外在的、爱憎分明的形式全然爱主。与世界的对立不是目的,与世界对立是为了坚守信仰。与世界立场鲜明的直接对立,也必须以全 然爱主为目的和动力。不然家庭教会与政府的对峙,就无法与犯罪、骚乱甚至暴乱区别开来。 概括地讲,家庭教会就是在意识形态化的极权控制下,以鲜明的敬虔与牺牲来坚守基督信仰的独立教会。 王怡:我同意你说的,敬虔主义的确是中国家庭教会在神学和属灵传统上的特征。包括基要主义的神学立场,《中国的早晨五点钟》的恒切祈祷的传统,对圣灵大能和个人灵修生 命的强调,甚至某种圣俗两分的分离主义倾向,都带著敬虔主义的印记。另外,从教会观、圣礼观和教会治理上看,我认为中国家庭教会的主流,传承的是浸信会的传统。 总结你的看法,我提出一个命题,家庭教会是1949年后在中国的一场"不从国教者"的运动。无论从政教关系的角度,还是从敬虔主义和牺牲精神的信仰内涵的角度看,家庭教会 都是中国的清教徒运动。与此相关的一个议题,就是你对"三自爱国会"的体系,认同"三自"不是真教会这一家庭教会的主流立场吗? 刘同苏:首先,由于不具有鲜明的敬虔主义与牺牲精神,三自名下的教会在整体上,就在意识形态化的控制中失去了信仰的独立。因此"三自会"没有形成一个真正独立的社会共 同体。在意识形态化的社会中,除非你持守敬虔和牺牲,不然不可能聚集任何独立的信仰群体。一切所谓民间团体,特别是信仰团体,无非是意识形态化政府的 某种延伸。任何被 意识形态化政府"恩准"的信仰团体,不过是前者通过控制而最终消灭信仰群体的手段。换言之,"三自会"不具有"永生神的家"的教会性质,而只在政府那里具有过渡性和工 具性的能。"三自会"说白了是国有企业,是由意识形态化的政来设立的一个官方的、垄断的行业公会。家庭教会与"三自会"的对立关系,实质上是其与政府的对立关系。更广 泛地说,"三自会"构成了意识形态化政府所控制的社会公共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王怡:虽然有真信徒聚集在那里,但就像地震的时候,大家跑出来聚集在街上,不等于街上就有了一间教会。我坚持一个看法,政府今天对三自体制在事实上的一些宽松,恰恰是 家庭教会复兴的结果。所以帮"三自会"的唯一道路,就是离开它,建造家庭教会。 刘同苏: 当公民社会形成的时候,就是"三自会"消亡的时候。既然它是一个政府控制社会公共生活的工具,当这个政府走向非意识形态化,撤销对社会公共生活之全面控制的时 候,"三自会"也就不再有存在的必要。真正的公民社会,不需要任何垄断性的官办行业公会。所以,我认为"三自会"的结局,取决于政府和整个社会的去意识形态化。在这个 过程中,它必然会扮演保皇派的角色,抵制政府的去意识形态化,甚至帮助压制公民社会及相关的公民基本权利。这是"三自会"自我生存的保护本能。 王怡:这很悲哀,教会的意思就是"保主派",任何时候都该竭诚为主。结果成了"保皇派",等于是亚当在基督里造反。如果"三自会"的领袖群中几乎没有真正的基督徒,那 就是一个挂羊头、卖狗肉的国家事业单位罢了。但如果"三自会"的领袖群里真有相当部分的信徒。那么"三自会"在整体上的"卖主"实质,就是可咒诅的。因为他们的人格已 堕落到一个地步,就是今天中国社会的其它任何一个稍具独立性的社会群体,凭著自己残存的一点天良之光,都应该瞧不起他们。 刘同苏:他们就是一个基于自我利益的实体。既没有公共生活里面的社会基础,与市民社会三十年来的进步没有关联,有也只有经济关系。他们也不会反过来真正关心政府的根本 利益。在去意识形态化的初期,"三自会"也通过体制转轨的空隙,扩大了自己的势力。改善了住房条件、退休福利,拿回来很多1949年前的教产。目前,"三自会"事实上具有 它自身历史上最大的自由度。由于去意识形态化还没有完成。它又可以利用国家事业单位的特权地位来巩固自己。换言之, 目前的"三自会"等于就是宗教界的"官倒"。但这些 宗教"官倒"也已经明显感到公民社会崛起的压力了。家庭教会作为正在崛起的公民社会中的一个典范性的群体,也对它们构成了极大压力。 从另一个角度说,个人的基本权利越是确立,"三自会"的社会生存空间就越是缩小。当家庭教会仍然持守一种半潜伏状态时,"三自会"可以独占社会公共活动空间;这种国有 独资企业的特权地位,确保了"三自会"在社会公共活动空间里面的生存。但在去意识形态化的背景下,家庭教会最近几年进入社会公共活动空间的速度在加快。从而在一些社会 空间中出现了家庭教会与"三自会"的"竞争"局面。无论他们重修了多少座教堂,"三自会"赖以生存的地盘必将一步步丧失。总而言之,目前的"三自会"不过是专政时代的 遗迹,是社会机体上的一段盲肠。 王怡:主若许可,愿这一天早日来到,使那些坐在摩西位子上的人早日悔改,使尚在那里聚会的弟兄姊妹得自由。 (上文蒙允转自"基督与生命"系列之《一生一世的仰望》一书。)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