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士提醒小心教会广告勿踩歧视条例 編輯室 2009年3月30日星期一 下午3:01 香港华人基督教联会近日举行的教牧长执专业培训讲座上,立法会议员、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梁美芬提醒教会注意在招聘时勿误中有关歧视的法例。 梁美芬提到香港的《平等机会条例》是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所订定,这些公约对所有人在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或社会出身等方面的权利和自由作出了保障。而香港的《平等机会条例》在性别、家庭岗位、残疾、性倾向等方面特别设立条例,对有关人士加以保护。 她特别提醒教会机构在招聘时,应避免广告里刊出涉及歧视成分的内容,此外在雇佣程序及常规上,亦应为所有雇员提供平等机会,避免构成歧视,同时亦建议发出明确的政策声明,以提醒员工在工作间不得有歧视、骚扰及中伤的行为等。 近月香港在一些政策上时常发生与性倾向有关议题的争议,她认为教会应继续为真理辩护和发声。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