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家庭联盟发起反对"性倾向歧视条例"立法 登报联署行动

此法例"会为同性婚姻开路"

近日,维护家庭联盟发出反对"性倾向歧视条例"立法登报联署声明,呼吁市民参与此签名行动。维护家庭联盟在声明中再次表明的坚决反对"性倾向歧视"立法的立场,并再次强调此立法对社会的深远危害。 "维护家庭联盟"在声明中指出,"民政事务局在同志组织的催逼下,已积极为"性倾向歧视"立法部署,将于四月进行意见调查,若有逾半受访者支持立法,便会随即展开立法程式。" "维护家庭联盟"在声明强调三个论点:"宽容同性恋不等于鼓励同性性行为;反对歧视同性恋者不等于赞成性倾向歧视立法;同志议题仍具高度争议性,强行立法只会分化社会、添烦添乱"。声明中并举出外国的实例说明此法例导致的危机:侵害对同性恋持异见的人的权利和良心自由,政府介入宗教和民间团体的自主领域,造成逆向歧视及道德歧视。 "维护家庭联盟"表达的基本的立场是:"社会应宽容同性恋者,但社会人士亦有反对同性性行为的权利。虽然不认同同性恋的行为及生活模式,但仍呼吁社会主动去关心同性恋者,反对不合理及恶意对待同性恋者。" 声明中指,此法例"会为同性婚姻开路",因为立法预设了同性恋于道德上是正确的,会造成骨牌效应。原因是若为同性恋订立"歧视法",原则上没理由不为其他性倾向或性喜好,比如乱伦、娈童、滥交等制订歧视法。 "维护家庭联盟"计划在4月22日前收集市民的签名,然后在4月29日在明报刊登。 相关报导 : 社论:谈反性倾向歧视立法 (2005/3/09) 维护家庭联盟呼吁"一人一信反对性倾向歧视立法" (2005/2/21) 社论:本港教会要关注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争论 (2005/2/18) 明光社总干事蔡志森接受本报专访,畅谈同志运动的冲击 (2004/11/18) 维护家庭联盟发表《基督教对同性恋立场书》 (2004/11/13) 多位基督教界人士大力呼吁:全港教会同心回应同志运动的冲击 (2004/11/13) 基督徒团体对政府"反性倾向歧视"民意调查及立法提出异议 (200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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