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赌风联盟质疑足奖会监管工作欠积极 11月4日联盟成员约见足奖会主席郑慕智及民政事务局副秘书长余志稳,就各项工作问题提出建议 Christina Song 2004年11月11日星期四 上午3:11 11月4日,监察赌风联盟成员约见足球博彩及奖券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足奖会)主席郑慕智及民政事务局副秘书长余志稳,质疑足奖会监管马会赌波欠积极,过去5个月之内都没有召开过一次会议,并就足奖会的角色、实务守则的内容、足奖会的工作等问题提出建议。 监察赌风联盟表示,政府声称其赌博政策是『不鼓励赌博』,把赌博活动局限于少数受规范的途径,而为了更有效规管马会,政府在推行『赌波合法化』时成立了足奖会,目的是规管马会所举办的足球比赛投注和奖券活动,并处理及跟进有关违反牌照条件的投诉。"可惜,足奖会本身只是民政事务局的一个咨询机构,并无法定权力与马会抗衡。"——联盟认为足奖会已沦为"橡皮图章",无法扮演其监察马会的角色。此外,"足奖会会期太疏、工作欠透明度、亦未能就马会的积极扩充行为作出适时的了解和回应,成立至今只曾举行四次会议,根本无法就马会的足球博彩政策作即时回应及讨论,酿成马会可自作主张,随意增加新玩法(的局面)"。 联盟指出,"足奖会作为平冲及监察社会赌博风气的组织,为了市民大众的利益,应作出更积极的工作表现。否则,政府应考虑重组足奖会,甚至另立一个更高层次的独立组织以承担这项工作"。 此外,联盟表示,政府在在今年二月所发出的民政事务局实务守则内容十分空洞,没有提出任何具体建议。因此,联盟向足奖会和政府提出12条建议,对现行实务守则进行修订: 1. 营办团体必须在投注站的入口及当眼处注明赌博的祸害 2. 营办团体必须在宣传品上印有赌博的祸害(面积不得少于宣传品的十分一) 3. 营办团体不可在电子传媒的黄金时段和第一类刊物刊登广告或发放赌博资讯 4. 营办团体开设投注站的数目及面积应定明上限以作规范,更不得在青少年中心及学校邻近开设 5. 营办团体不可在投注站以外设置任何投注设施(如在食肆、酒吧摆放自动投注机) 6. 营办团体应设定每周可供投注场次的上限和不应就非顶级联赛赛事开注 7. 营办团体每年需设定最少连续一个月的『冷静期』,不得就任何赛事开盘 8. 营办团体绝不应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士推广赌博,包括于赌博活动期间(如:赛马日)接待青少年及儿童 9. 营办团体不可冠名赞助任何体育项目或活动 10. 营办团体在推出新玩法前,应先获足奖会批准 11. 营办团体在网上推出互动游戏或其他宣传活动时,不应准许未成年人士登记 12. 营办团体若违反守则,例如容许未成年人士进入投注站或投注,应有明确罚则。 而民政事务局则在回应时承认,足奖会自从今天5月30日开会后,最近5个月都没有召开正式会议。但局方又强调该会成员在5个月当中一直以各种方式互相联络,监察赌波活动。民政事务局表示会小心考虑监察赌风联盟提出的每项建议,与足奖会详细研究后,会将结果通知联盟。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