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教会团体联署 支持最低工资时薪不少于33元

立法会于7月17日通过香港首份"最低工资条例草案"后,社会各方对最低工资的时薪制定表达了不同意见。 香港基督教教会牧师、学者及机构领袖等于上月31日发起登报联署声明,以《圣经》提摩太前书5章18节经文"工人得工资是应当的"的醒目标题,建议政府及公众支持不少于时薪33元的最低工资。 联署文指出人都是按神的形像受造,而工作则是神赋予人以让人成全人性,贡献社群的礼物。同时指出基督视人为创造财富的主体,绝不将人视为工具,因此认为要尊重工人,并合情合理地对待雇员。联署文亦引用《圣经》数个经文支持论点,包括"不可欺负穷乏的雇工"(申24:14),"不要因人贫穷(议价能力低),便抢夺他(应得)的物"(箴22:22)。"作工的得工资不算是恩典,而是应得的。"(罗4:4) 联署文提出"鉴于本港每名在职人士平均需要供养2.06人,最低工资计算应参考现时的个人综援金额,家庭基本生活需要,赡养系数,及外出工作需用的额外开支",因此建议最低工资不少于时薪33元。 联署声明于8月31日于《明报》刊登。发起人共30名,包括伍伟亨、朱耀明、江丕盛、何盛华、余妙云、余达心、余慧根、吴水丽、胡志伟、翁伟业、曹伟彤、陈念聪、陈清海、陆辉、湛乃斌、蒲锦昌、刘少康、蔡少琪、蔡志森、郑顺佳、邓伟棕、邓雪贞、邓宝山、卢龙光、禤智伟、戴耀廷、邝伟文、罗杰才等。 响应团体19个,当中包括教会关怀贫穷网络、香港教会更新运动、明光社、施达基金,以及其他教会及教内团体,响应的个人信徒则有147位。 相关新闻: 教界倡最低时薪33元 吁信徒雇主率先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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