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社科院研究員劉同蘇牧師談中國家庭教會登記問題

前社科院研究員劉同蘇牧師談中國家庭教會登記問題
劉同蘇牧師,以前是社科院研究人員,91年赴美國耶魯大學法學院研究歐美法哲學,93年受洗歸主,後進入神學院深造。95年夏與妻子創建新港華人宣道會。97年神學院畢業後牧會,現任三藩市華人宣道會牧師,也是神學院研究員及多份福音刊物的編委。

因為多年對法律的研究,劉牧師對中國教會關於三自與家庭教會關係並信徒靈命非常關注,他不少文章在生命季刊、網絡基督使團和國内家庭教會刊物等刊登。他亦以學者和專業的身份在國内演講與中國學者交流切磋。

劉同蘇牧師上週來港於九龍城浸信會佈道會擔任講員。本報專訪了劉牧師,談他對國内家庭教會和三自教會的看法。

記者:在去年中國兩會在海外舉辦聖經事工展後,海外信徒對中國的信仰環境基本有兩種意見,一種是認為如事工展上信息一樣,信仰在中國是寬鬆自由的,另一種認為宣傳帶有虛假性,信仰在中國仍不自由,您是怎麽看待中國目前的信仰環境呢?

劉:我覺得都有道理,但是各有偏差,只看到一面,但現實從來不是只有一面。專制一定有,但是慢慢的在往民主化轉變。我不是中庸,你說宗教管理條例違憲,我承認。你看私有權吧,下一代人生來就有私有權,我們這一代就不是,75年還沒有,78年文件說了'三分地',現在的法律用很長篇幅來說。這是一個深層過程,從以前沒有到現在有,是一個過渡;所以要動態地看,知道從哪一面往哪一面去。宗教條例不是沒有問題,但宗教活動不是沒有空間。

記者: 那麽您是怎麽看待家庭教會的登記問題呢,是否應該登記?

劉: 現在有很大爭論。一方面來說,確實法律有問題,我最近還遇到了一個教會的領袖,告知我他們去登記沒有被批准。很多人說是因為三自在後面做動作。其實根本原因是在於我國的社會團體管理條例,這個已經涉及到人民權利的開放程度問題。

另一方面(我認為)家庭教會還是要獨立登記。因為和三自信仰有差距,三自提的'因愛稱義'、'組織形式合一'是我們不能認同的。如果我們要同意在三自註冊,那麽就是用同一個思想來規範我們了,你知道法律是管理人的外在權利的,但是不能規定信仰,但是現在法律涉及了這個,所以違憲。

我認為外在管理是可以接受的,比如國家要看你一個團體是否反對國家,是否侵害他人權利,像3K黨,是否剝奪了成員的人權,像一些邪教組織,只是外在的權利我認為(家庭教會)都是願意接受的。

也有人認為,'登記接受政府的領導,是以政府為我們的頭'。這樣說呢,只能說是'法盲',其實登記與以政府以為頭是兩碼事。神在聖經裏也說執政的是神所命的。還有人寫信給我說不需要管理,我們那裏結婚都不需要登記。我說那只能說是法制不健全,我認為基督徒在社會進步方面應該扮演一個正確的角色。

記者:您認為與兩會對話合作,是否可以改變一些目前的信仰環境困難局面呢?

劉:我覺得通過和三自對話很困難,影響很小,如果在基層做的話,也許改變會更多。其實兩會可說是一個官方支持的工會,當執政改變時,他們(兩會)也會改變。

記者:目前國內有建議家庭教會和政府進行積極對話的聲音,您是怎麽看待這個建議的?

劉: 我認同這個觀點。如果執政掌權者已經過了道德底綫,就不需要對話,但是現在情况是社會在動態過程中,我們是斷絕對話使事態惡化呢,還是促進對話從而推進民主呢?我不指望一天兩天就可以解决,但是要不懈努力,要促進。

從過去專政中出來的(政府)是有問題,但是只要不超底綫,就可以對話,另外我們要看到他們的轉化方向。其實基督教前輩像馬丁路德等在這方面已經有了清楚的教導,我們需要去看看的。

記者:現在北京有08奧運,很多教會認為是一個很大的傳福音機遇,您是怎麽看待這次的'奧運機遇'呢?

劉:其實知道北京申奧通過的當天晚上,我就給生命季刊打了電話,我說一方面是機會,另一方面不要高估,因為不能吃個烤鴨就吃胖。還是要多注意些實際的工作。

記者:您之前是研究法律的,現在放棄了多年的研究在教會牧養,有沒有覺得可惜,您是怎麽看待的?

劉: 其實一直有人這樣講。我本來是學法律的,是在一個黨的高級幹部家庭出身。有人說你為什麽不做政治呢,這樣不是可以做更大貢獻?我覺得這裏有個價值判斷,你認為社會是政治决定的,你當然會做政治,你覺得是文化决定的,你會去搞文化,一個社會是被理念决定呢,還是政治,還是在人的靈性呢?那麽來看去做人的靈魂問題工作是最重要的。不知道神以後怎麽帶領我,但是不論怎樣,教會的侍奉是不會丟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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