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凭自信跟神立约,或倚仗自己的经验与神订盟,或以交易方式向神承诺——结果后悔莫及;另一选择是:我们臣服于祂。前者不外企图将个人对神的热衷供献圣化,这种"约"只是自我崇拜的"约"。其实,问题不在于我能否来到神面前和祂立约,反在我们与赐圣约的神的关系。神拯救人,要冒险的是祂自己的名誉,不是我们的声望。很少人真正对神有信心,我们的所谓承诺,不外跟那个摆出一副宗教款的自己郑重立下的约。我们承诺做神要我们做的事,我们答应对祂忠信,我们为此郑重引文为记……但没有一个人能够做得到。我们必须坚决不作任何承诺,反把自己交给神的应许,把自己整个人抛掷给祂;那是我们惟一可以表达信心的举动,因为信心是神所赐下的。那是与神的信实建立感情关系——"在你我之间。"耶稣说:"到我这里来。"而阻止我们去到主面前的,正是我们宗教式的自我崇拜。
蒙允载自:《灵命的陶造──366日圣经默想》(Daily Thoughts for Disciples),章伯斯(Oswald Chambers)著,胡燕青译,学生福音团契出版社出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