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憾声明 黎民 2007年3月15日星期四 上午5:18 就立会辖下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于本年3月12 日通过动议要求广管局撤回两项裁决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时事观察员及向广管局投诉《同性‧恋人》一纪实特辑﹝documentary﹞不持平的上诉人,就此感到万分的遗憾和愤怒! 作为一个市民,我们都有公民参与权利,特别是当相关权利是由明文法律规定的。广管局是一法定独立的广播服务监管机构,透过监管并推动优质广播服务 (见透过监管并推动优 质广播服务 (见http://www.hkba.hk/cn/aboutus/Vision_Mission.html)) 来服务市民,她的一项主要工作 ,是为本港电视及电台广播制定适当的节目、广告及技术标准 (或业务守则),该等守则是关乎传媒是否能良好和恰当地运作,因此,她是一个监督和平衡 (check and balance) 机制的重要部份。 《同性‧恋人》的核心讨论是关乎本港同性婚姻合法化问题,相关问题在本港、中国以至外国都是一极受争议的课题,它亦同时涉及政府的重要政策问题;故此,港台实有责任按 照她和广管局所签定的业务守则来办事,即是港台应该于节目内作出持平处理,例如访问一些对同性婚姻持异见之人士,了解他们的看法和忧虑。 各位不难发现对广管局的相关决定,很多本地媒体都采纳了负面或否定的立场,这给我们一个很明显的讯息,就是在他们当中,充斥著为数不少的同运支持者。这倒不是问题核心 ,因为传媒工作者总有个人立场,重要的是他们能否认真贯彻自由传媒的金科玉律─新闻﹝包括记实特辑﹞报导要持平,公正和准确!特别在重大的社会议题和争议上,更应如此 ! 我真不明白某些所谓民主派立法会议员,当他们要针对某一事情表达不满时,往往把真正的民意都抛诸脑后呢?我在3月12日亦有参与上述立法会的所谓咨询会,但我们作为支持广 管局相关决定的民意就全被那些支持同运人士的议员们置之不理!例如刘慧卿议员在会议中提出的原动议是包括把《同志‧恋人》定为本港中、小学的必修教材,对她来说,相信 对同性婚持异议的各种理由,不是垃圾,就是歪理了! 以上种种,都加强我对一些人争取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忧虑,它除了会冲击和破坏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外,同性婚姻实质后果可能会使社会更分化和失衡。另外,卫生署本年2月16日 公布的顾问报告亦指出在过去3年中,经由"男与男性接触"而产生的爱滋病病例正在迅速增长,令人忧虑! 现今西方社会中的泛人权主义者和他们时尚的"反建制"和"去道德化"(de-moralization)之思想,若无止境的发展,恐怕会变成另类的"新共产主义",就是凡建制下的法律和 标准,他们都要来个迎头痛击;又凡抵抗他们的人,恐怕都会变成新的"黑五类"呢! 在此,我呼吁各位肢体要认真思考现时支持同性婚姻人士的动机,又请多为香港祷告,求主怜悯及向我们大大施恩,在圣灵的感动和带领下,请不要犹疑,为圣经真理和社会公义 ,多表达意见;否则,我们很可能步一些西方社会的后尘,有一天,当我们站出来对同性婚姻说句公道话时,又给人家围攻,甚至告上法庭呢。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