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慧賢報告婦女基督徒協會在過去一年進行的大型研究結果,該研究成功訪問了61位教牧及420名信徒,研究教牧和信徒對家庭暴力的看法,結果發現4成信徒在週邊與家庭有配偶及家庭暴力的情況。數據亦顯示,近2/3 (63.9%)教牧曾接觸教會家暴個案,近4成 (41.7%)信徒曾經或懷疑接觸到家暴個案。信徒接觸家暴機會頗高。
約9成半的教牧和超過7成被訪者都認為教會有責任回應家暴問題,然而大部份被訪者的教會都沒有為家暴而設的牧養事工。報告又認為教會對家暴的意識不足,當中1成半被訪牧師曾接觸符合「家庭暴力」定義的個案而不自知,特別是社交形式的暴力和經濟形式的暴力,例如禁止配偶返教會、不准配偶與他人接觸、妻子要苦苦哀求才能得到基本家用等。
此外,報告亦認為教會對被虐婦女的牧養不足,未能有效支援被虐家庭,建議教會制定適當的家暴指引。同時,報告亦指出,約一半受訪婦女在家暴期間接觸教會,一些更認識信仰,幫助她們重新站起來,可見防治家暴亦可看為福音工作。
教會不懂幫助家暴受害者
一位10多年前經歷家暴的娜娜分享了她和其他被虐婦女的經驗,不少丈夫不單用拳頭,甚至用刀指嚇妻兒,危害人身安全。亦提及當尋求教會牧者或肢體協助時,他們雖然都關心和代禱,但往往未能提供實質幫助。
趙麗雯女士從曾處理的個案總結,一般教會未正視危機性婚姻小組,以致一些受虐者在教會未能得到合適幫助。她建議教會檢討牧養結構,尋找更能幫助受虐信徒的方法。
郁德芬女士:教會可在教育、政策層面防止家暴
香港基督教協進會郁德芬女士回應,教會雖然在家暴上責無旁貸,但對於報告認為教會對被虐女性的牧養不足一點,她認為信徒不應對教會有不切實際和過高的期望,以為教會的牧者可解決一切,包括家暴。她表示應該明白教牧亦有其局限,應適當地使用其他專業團體,把困難的家庭予以適當的轉介。
郁女士表示,教會肯定人的尊貴,幫助家庭成員在愛裡成長。但不等於縱容、或鼓勵忍受家庭暴力。她亦強調了教會除了為受虐家庭提供輔導外,亦能善用學校、基督教社會服務機構等伙伴,進行預防性工作。她又提到,不少家暴背原因是人們不懂處理精神壓力,如教會能與學校合作,正面進行教育,幫助人從少建立積極的人生,才是根治之法。
她認為更重要的,是教會能在社會政策層面著手,如最低工時等問題,解決家庭暴力的結構性原因。
新福總幹事李健華牧師亦認同,教會可以更多結合社區、社署等工作,為社區人士提供關懷和支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