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景祥牧师
有人曾在问,"为了防止教会腐化,被撒但利用而谋杀教会,是不是教会需要有一套好的制度?"这是个很好的问题!
感谢主,好的制度当然有帮助。但并不是绝对的!例如,在新约时代,当教会到处被建立之后,圣经并未规定那一套制度一定是最好的,而是因地制宜;换言之,看当地教会采取什么方式对该教会最好,就由当地教会自己制定。因此,教会大体上可分成三种制度:主教制、中会制、会众制。
主教制(Episcopal System):天主教会、希腊正统教会、圣公会、卫理宗、路德宗都属于这一类制度。(不过卫理和路德宗的主教制也会遵重地方教会的反应)。这种制度是由上而下,层层管理而下。地方的会众常常要听命于主教、教区长、红衣主教的命令。
会众制(Congregational System):刚好和主教制相反,以地方教会的会众为主,地方教会会众的决定可以不听上面区会的决定或命令,而区会也无权过问地方教会的事谊。例如:浸信会,公理会,神召会,华人的地方教会也大都是属这种性质的教会体系。
中会制(Presbyterian System):这是加尔文教派包含长老宗、归正宗的教会之制度。这种中会制乃是以一地区的数十个地方教会组成的议会。这个议会是由地方教会的代表,通常是牧师和长老代表组成的,又称代议制。这个议会之权柄有如主教,(但不是一个人而是所有的代表)。这个制度直接影响了今日的民主政治,特别美国的政府制度就是以这种制度的模式建立起来的。
这三种体制都合乎圣经的原则,都各有好坏及优缺点。问题不在于制度,而在于行使权柄的人。
举个例子:美国是个极度开发人权民主的国家,过去两百多年来靠著好的制度,让美国好好发挥国家的潜力成为世界第一强国。可是现在我们看到的是民主制度的弊端层出不穷、国会两党制、总统制的互相较量权柄、以前说是:"均衡权柄"(Check and balance),现在变成互相拉扯,互相牵制。问题不在于制度,问题是在于在这个制度下的人有没有真正的基督信仰。现在是为了分赃不均,为了自私自利,互相斗殴。结果是自相残杀,双双败亡。坏人或不合宜的人,若在好制度上也会玷污整个制度。
反过来若有主耶稣的生命的人,纵使在有瑕疵的制度上,因著信、望、爱的生命,所展现出来的能力也会帮助人、造就人。我再说个极端的例子:我们都不要极端的个人集权主义,因为绝对的权力给人带来绝对的腐败。但是在上帝的国度里,上帝就是那一位绝对有主权的神,但在祂里面的人民是什么呢?只要顺服在祂的主权下,在祂的法则下生活的人,确可得著无限的自由、人权与生命的意义。人实存的意义,在祂里面可以全然发挥。因为祂乃是爱。反之,魔鬼也想模仿上帝,想对人宣称有绝对的主权,但在牠里面的却是奴隶、黑暗与死亡。为什么?因为牠是邪恶的魔头,毁灭人性的恶者。
(作者为美国归正教会亚太裔教会联盟主席、纽约恩光教会主任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