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我要和只猪结婚了 黃鴻麟 2007年10月3日星期三 上午9:07 早前在《基督日报》报导美国一些同性结婚的新闻,据闻某些州政府已考虑把婚姻重新定义,以便相同性别的可以合法地结婚 。假如上帝曾经后悔创造了人类,我相信祂会更深地后悔为人类创造了婚姻制度。上帝看到"那人独居不好",所以造了一个配偶帮助他。但人却因著自己的贪婪、自私和自我, 把上帝造的配偶变作怨偶,且把婚姻的祝福变作咒诅。在上帝所创造的婚姻制度,是这样界定的:"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生一世,因为上帝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所以婚 姻是条不归路,一结即不可分。但世事无绝,现代人不少是一结即分,最近报载香港最快的婚姻是一日,结婚一日即分手,厉害! 现代人更厉害的地方还有很多;当现代人守不了某些规条,他们便把这些规条"标签"为过时,然后加以修订或废除,更高层次是"重新界定。"例如把进入别人国家打仗界定为 "反恐",贸易战界定为"回收"等等。在香港各派争吵多时的"民主"也是典型的例子,因为大家界定的"民主"都各有不同,难下定论。 在婚姻生活中因界定的不同而衍生的矛盾也是多不胜数。三十年前结婚的第一顿饭,老婆大人在厨房大叫:"执台食饭。",正在埋首阅报的我在客厅大声回应:"知道",然后 即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快速完成,再继续我最擅长的工作——阅报。老婆在厨房一出来即大叫:"叫你执台食饭,为什么不照办?",这是爱妻部落的十大冤案第一号——执 台食饭事件。原来我黄家的"执台食饭"是指把饭桌上的东西搬走,把饭桌抹干净便算完成工作。但老婆大人的家规,"执台食饭"除了上述动作,还要摆设筷子、汤匙等食饭工 具,才算完成工作。所以,当老婆大人第一次叫我洗碗,我说:"且慢,先界定『洗碗』。"当然,这只会招来一顿臭骂。但这真是不可或缺的啊! 假如重新去界定婚姻不再是现行的一男一女,一夫一妻,而代之以其他:"一男多女,多男多女,多男一女,一男一男,一女一女……"或者更富创意:"人与动物,人与物件, ……"试想想婚姻是否真的多姿彩,多种组合;"双打三打,群婚,人与动物,人与物件。"只要我们把婚姻从新界定,则不但合法,且合情合理。似乎是天方夜谭,但很难保证 ,某一天你的朋友告诉你:"明天我要和饲养的那只猪结婚了。"这一日可能较香港一人一票的普选来得更快!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