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先他指出作为基督信仰,所谓的"驱魔"意思就是"很坚持地要求、驱逐、令命邪灵离开人或一个地方,不再在这地方作恶,或骚扰人"。天主教教会在1992年推出教义,在第1673项解释了什么是驱魔仪式。"驱魔仪式是一般教会特别的祈祷方式,不是为一般信徒灵性之用,而是特殊的祷告方式,运用救主基督交托教会的神权,来达到以下其中目的:驱逐附在人身上的魔鬼,从当时人角度来说的话,就是让被邪灵操控的人从邪灵的捆绑中得到释放和解脱。这就是驱魔的意义。"
原来"驱魔"亦有广义的意思。李神父表示在一些基督教的教会如圣公会亦会使用。当一个人领洗时,在过程中亦有小的驱魔仪式,目的让他们离弃罪恶,摆脱魔鬼在人身上的罪恶势力,使人改过称善。在礼仪中帮助将要归依的受洗者宣布他们不再受恶势力骚扰。但李神父强调这并不意味著他们受邪灵骚扰,而用圣水祝福一个地方亦不能算为正式的驱魔礼。
驱魔程序十分审慎不随便进行
李神父表示天主教教会对驱魔的立场很小心,当中有十分严谨的程序,不会轻易为人驱魔。他说:"教会十分审慎,因为附魔现象往往与精神病近似,例如手舞足蹈、神情怪异等。自然界的事情用信仰解决并不合适,灵性层次不能与医学范畴混淆不清;此外近年精神病学、心灵玄学研究发现的现象亦与附魔现象近似,这时要小心,因为科学的研究仍有待开发,一些现象有时容易令人误以为有邪灵。"
在什么情况下天主教教会准许作驱魔仪式呢﹖李神父表示,教会会持审慎怀疑的态度,会考虑当时人是否已看普通科及精神科医生。当出现从医学角度无法解释的现象,同时呈现时常重复某些征象时,才会让神父进行驱魔。
有什么现象能判断当时人是附魔而不是精神病呢﹖李神父说:"在灵界鬼附在人身上或地点时,有一点是很常见,几乎百分之百附在人身上的邪灵对于神圣的东西有极度的抗拒,包括十字架、念珠、装神圣礼仪的用品,尤其是最憎恨神、上帝、救主耶稣,提到圣父圣灵、三位一体耶稣、圣母玛利亚、圣人等。听到这些时邪灵会触发人呼喊甚至袭击人,而当洒圣水洁净净化那人时,邪灵推开洒圣水的人,这是百分之百的现象,这足以表明那人不是精神病。驱逐邪灵时,精神病的人不会有任何反应,但邪灵附身的话会引起当时人很大的反应。"
另一种分辨方法是,当时人有时会晓得一些无学过的知识,或英语、法语、德语、拉丁语,能够有连续的说出有意思的句子,或能很动听地唱出无学过的歌剧等,这是很强的附魔现象。除此以外,附魔的人会知道遥距的东西,如能知道在别的地方所摆放的东西及发生的事,或突然拥有特别的能力,如能举很重的东西等。
一些精神病学家如佛洛伊德否认有邪魔附身的说法,但李神父反驳说:"问题是为什么那些人只抗拒神圣的物体﹖因为有比它更强大东西的操控人,而且是外来的。真正附魔的人若用驱魔经文驱赶时会不愿离开。若邪灵存在牠们不能不走,这现象与精神病的不同。当用神及救赎世界又胜过邪魔势力的主耶稣的名义叫它走时,牠不能不走。这是属灵争战,非精神病。"
他又指出真正要做驱魔仪式的情况其实属于罕有,而当时人多是因为道德偏差或迷信而招致附魔。附魔亦有时与精神病混在一起,难以分辨。
对驱魔者及接受驱魔者均有要求
在基督教里一般牧师可以进行驱逐邪灵的行动,但天主教规定当地主教专定的人才能做驱魔服务。而天主教对驱魔者亦有一定要求,一是有神学学识,二是有品德,三是有平衡的人,四是在驱魔方面有经验的人。
原来天主教不单对主持驱魔的人,对接受驱邪的人亦会提出一定要求,才会为其进行驱魔。据天主教的驱魔礼典,当事人若非信徒的话,必须愿意以后要过正直、对得住良心的道德生活;戒除迷信及灵界活动如占卜、巫术、拜四面佛等。若当时人是基督徒的话,要愿意日后作名实相符的信徒,过积极热心自律的基督徒生活。若是天主教徒,则要愿意办告解、圣餐、克己、自律,跟著纯正教义去生活。
驱魔仪式有时要反复进行 李神父表示有时驱魔仪式要多次重复做,或隔一两星期后再做,因为有时魔鬼很狡猾,会潜伏在人的体内。而仪式优先在教堂进行,亦会因应情况在病人家中进行。
驱魔仪式是由指定神职人员首先用诗篇讲出神的大能,求助于上帝,用祷告经文呼求上主打救当时人。常用的福音是约翰福音的序言,讲出耶稣基督是真理,对耶稣基督的信心,然后在当时人的头上覆手得到神圣灵的祝福,然后念信经,主祷文,然后划十字圣号,十字架有特殊祝福和释放能力。而驱魔经文有两个层次:一是呼求真神打救,另一是命令性,命令邪灵离开那人。然后是谢恩,感谢神的恩典,最后结束祷告。
此为李亮神父在3月23日信义宗神学院"2009教牧同工研讨会"上的分享,吸引逾百教牧同工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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