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建議,我們表達堅決反對,理由如下:
1. 不應承認海外同性婚姻制度 此建議實際上涉及對海外同性婚姻或民事結合形式的某種承認。我們認為這是極不恰當的。香港應堅持以「一男一女」為基礎的婚姻制度,不應以任何方式認可或合法化任何形式的同性「婚姻」或「結合」。婚姻制度應是建基於一男一女的結合,這一立場不容動搖。
2. 所謂「醫療與身後事權利」已可透過授權處理,毋須另設制度 建議中提及的權利,例如病重探視、醫療決策權、領取骨灰等,實質上屬於個人意願及選擇。現行法律下,當事人只需透過授權書,即可合法地將相關權利授予任何信任的人,包括朋友、牧者、社工或照顧者等,完全不需設立一套專為同性伴侶而設的登記制度。因此,此建議並非為了解決實際問題,而是以權利之名,行推動同性戀意識形態之實。香港政府不應也不應被期望在此方面表達任何形式的認同。
3. 登記制度實為提升同性伴侶地位至家庭成員之列 在未有授權的情況下,現時社會慣例是將相關權利賦予直系親屬,例如配偶、父母或子女。若設立同性伴侶登記制度,實質上是將同性伴侶的法律地位提升至與直系親屬相當,這是一種對同性戀關係的制度性認可,進一步削弱以傳統婚姻為核心的家庭觀念,實不可取。
4. 政府不應機械地執行損害社會價值的判決 我們理解政府提出此建議可能是回應法院的判決。然而,法院的裁決是否實施,以及如何實施,政府本身具有一定的酌情空間。若相關執行會嚴重衝擊社會風氣與香港一直以來建立的一男一女婚姻為本的家庭價值,政府理應以整體社會利益為優先,審慎處理、甚至拒絕推行有關判決。
總結: 基於以上理由,我們強烈要求政府撤回設立「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的建議,並呼籲各位立法會議員拒絕支持該方案的通過,以捍衛香港核心家庭價值,守護社會整體利益。
一群熱愛香港的市民
2025年7月13日發起聯署
聯署發起組織和機構聯署::
1.耶書亞愛家工程 , 2.膏流國際事工 , 3.五旬節聖潔會筲箕灣堂
4.香港中國文藝復興教育基金China Renaissance Education Foundation Limited
5.香港維護家庭價值協會 ,6.新造的人永活堂 , 7.豐盛人家 , 8.甩石行者 , 9.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 ,
10.基督教榕樹頭之光教會, 11.謝家亮說話訓練學院 , 12.HONG KONG CHRISTIAN PRAYER FELLOWSHIP LTD
13.榮耀事工 , 14.榮耀禱告殿 , 15.榮耀之家教會 , 16.耶書崙書室 , 17.流奶與蜜教育中心
18.基協家庭服務中心 , 19.香港餐福事工聯會 , 20.復興宣教事工有限公司 , 21.生命領航協會
22.Christian Logos Fountain Church , 23.Jass Music Ministry Association Ltd , 24.家油站
25. 神奇艾灸醫療養生館 , 26. MAHANAIM INTERNATIONAL LIMITED , 27.靈火天地慈善基金
28.大衛帳幕 , 29.文化更新研究中心 , 30.基督教活水基金教會 , 31.愛。孩童的心慈善有限公司
32.以利沙纖體棉中心 , 33. Nurture International , 34. Beyond Education 35.熊貓之友
36.祝福萬國事工 , 37. 復興保險業團契 , 38.新西蘭全能風末世預言事工 , 39.香港筲箕灣崇真堂 ,
40. Arrowgate Church , 41.加恩堂 , 42. 基督教活水基金教會 , 43.基磐浸信會
44.基石浸信會(基督教) , 45.Operation Blessing Hong Kong , 46. Christian Youth Association ,
47. 信實生命禮儀中心 , 48.新婦教會 , 49.Christian Gospel Church of Love
(排名不分先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