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无声呐喊》

再论《无声呐喊》
作者:Osanna Tang

电影《无声呐喊》以南韩光州一间聋哑学校的真人真事为蓝本,讲述聋哑学童被校长和老师性侵犯的经历。在2000年至05年间,多达8个7至22岁的聋哑学童被性暴力对待。不可思议的是,悲剧居然一再发生而久久未被揭发。最后被新来的美术教师揭露真相并诉诸法律,然而南韩社会也未见引起回响。据报,小说作家孔枝泳在2008年的在网上看到有关个案的报导只有仅仅十几只字的小格陈述。然而今年7月初此案被搬上银幕后,票房大收,并对南韩社会造成巨大冲撃,一名涉案老师被重判,是得来不易的成功。案件之始与末对南韩社会的影响如此回然不同,值得深思。

我们可首先宏观探索南韩社会的结构。作为一个亚洲国家,南韩与日本一样重视集体多于个人,但所不同的是,日本人以工作上的组织为主要的社会单位,南韩则把整个社会看成众多家庭的廷伸。南韩人一生的学业、婚姻、事业发展等等都脱离不了祖辈父母兄弟姊妹子女……的那么一个群体网络之中。所以我们不用奇怪韩剧中爱以"XX哥"、"XX妹"去称呼自己的恋人。在南韩慈善办学团体尤其不受政府监管,当中的教职员,不少也有姻亲关系。光州的这间聋哑学校,正是一所家族企业,家族成员自然对学校营运有操控大权。电影中,作出侵犯案的校长与理事长正是孪生兄弟,而曾经把女学生的头放进洗衣机虐待的辅导主任则是他们的义妹。

针对这个个案,我们接著要问的是,怎么南韩社会一方面对应当承担社会责任却犯事的"大家长"判刑寛松,另一方面,对理应受到保护的"小孩子"的诉求充耳不闻?必须指出的是,一个讲求关系的社会为贪污风气提供有利的土壤,令有权有势者容易欺压弱者,在中国大陆如是,南韩也一样。在当地生活,人们必须具备良好的社会网络。初出矛炉的职场晚辈为了长辈打好关系,送礼乃是家常便饭和。电影中,新来的美术教师有个患重病的女儿,虽然深知校长的恶行,但在妈妈的提点下唯有努力保住工作并打算前去送礼。当中有那么一幕,男主角捧著一盘兰花站在校长室门口,传来的,却是聋哑男孩子被毒打的凄厉叫喊声,内心充满挣扎。更值得关注的是,在当地的上层社会之中,互相输送利益的情况非常严重。电影中,校长一直贿赂当地警察以掩饰事件真相,而当法庭的控诉对犯案的校长愈来愈不利时,他就尝试透过律师贿赂男主角。男主角拒绝后,他接著又成功贿赂控方律师。基于权威人士势力之大,可想而知学童欲挑战及伸诉实在无比艰难。这解释了电影海报英文版本的文字介绍的悬念“Silenced, The hideous truth, concealed far too long”。

写到这里,我想停一停,恳请大家尝试去搜集资料,尝试了解基督宗教在南韩社会作为一个怎么样的社会持份者。基督徒在南韩人口约占四成,而现实中,光州聋哑学校也属于一个教会组织。电影的镜头冷冷地对准了教友们诚虔为确实曾犯案的校长教师祷告的情景,很具讽刺意味。将各位的视角拉回本港,我们是时候好好与教会一同反思它应当扮演什么角色,又应当如何牧养教友。

说回南韩的情况,利益集团互相包庇,显露出另一个社会结构性的议题——"社会分层"与"阶级"。现实中,案件07年被搬上法庭,前校长最终被判罪成入狱五年。岂料上诉得直,最终获减刑至2年6个月,缓刑3年,1年后更获撤消罪名,另一行政成员虽然同样罪名成立,只轻判罚款2万美元而无需入狱。我们2005年从韩农来港向示威的过程中,大概有个印象,南韩社会的公民社会力量庞大。对,这宗案件的受害儿童因为民间组织的协助,加上传媒的揭露而最终得以对侵犯的师长提出指控。然而,那些被告最终却得以从轻发落! 电影中,有那么一个镜头,美术老师带领一群儿童站在法院的门口,法院门前一个写著"平等、自由、公义"的牌匾摆在眼前,他们满心期待法庭替他们惩处伤害他们的权威,可惜,随著故事的推展,那三个涉案的被告被轻判,法官的理由是"他们对社会有所贡献"。当他们当庭释放,露出欢欣笑容那边厢,庭内的听障人士都只能无声痛哭。作为上层社会的成员,有财有势的人可以钱去解决问题,贫困的人处于阶级最底层,则只能无力的接受当权者对法律的干预。

这个案无情地揭示了社会的不平等,电影所暴露的南韩法庭,不是控方律师被收买而倒戈相向,就是法官对所谓的社会贤达从寛处理。那么,制度层面又如何?南韩的司法制度,扮演的又是什么角色?

南韩的司法制度进一步深化上述家族权贵的利益而作出有利他们的判刑。电影中有一个令人非常黯然的情节,就是被受男老师性侵犯与毒打的男学生满心以为案件快水落石出之时,他的监护人——即年迈的祖母竟已答应与对方庭外和解。这是由于当时的法例有那么一则,若然成人对十三岁以下的儿童作出性犯,只要其监护人同意和解,控罪将被撤销,而被侵犯儿童的证供亦即会被取消。男学生闻言失声痛哭:"怎么嫲嫲说原谅了他们?他们没有问过我,我可没有原谅他们!"儿童本身已是弱势社群,聋哑儿童更是弱势社群中的弱势社群,电影却反映了司法制度助纣为虐、偏袒权贵欺凌弱小的社会现实。南韩的法律制度既未能是其是,非其非,伸张正义,更遑论好好担当捍卫儿童权益的公义角色。个案揭示了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常常提出的法制问题:法律制度与运作常为权贵所操控。电影在当地社会造成冲击后,民间要求修例的声音此起彼落。这个情况令人鼓舞,但反过来却一针见血暴露出当地制定法律背后之不公理念。

这令我想起,在内地侵犯未成年少女也是从轻发落的,大家知道为什么吗?内地有所谓的"嫖奸幼女罪",即是与未够十四岁的女孩发生性行为是不构成强奸罪的。因此,不论权贵是否蓄意侵犯女童,大可以一个"嫖"字去定性自己的罪行,并得到比强奸罪大大寛松的处置。问题是,奸就是奸,嫖就是嫖,是非黑白岂能混淆! 内地法律成文之无理与反智可见一斑。对照之下,本港"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行为"的条例对罪成者当真是予以重判。若我们设身处地,站在那是确实被"奸"而非被"嫖"的幼女的立场,被受奸污已经是极大的伤害,给成人再冠上一个被"嫖"的帽子,不是尊严的侵犯,加倍的侮辱,又是什么。我们人人生而平等,在上主眼中,每一个都是同样宝贵,究竟有谁可以妄顾上主的律法?

电影"无声呐喊"在南韩社会感动万千人心,可见艺术与传媒工作者的具大影响力。但社会舆论、民间压力的力量却是此一时彼一时也! 今天,造成民情汹涌、民怨沸腾的事,明天又可能已经被丢淡被遗忘,特别在节奏急速的社会如本港。公民社会以民情为弱势社群伸冤乃是万不得已之临时依靠,真正能帮助他们的,该是更为长久的盘石。它指向西方历史中,非常值得我们参考的几个概念:"价值理性"、"程序公义"、"法治"! 那么一大堆东西一言以敝之,当中就是相信人心是会软弱的,因此为了持守终极的普世价值,公民们对自己的行为必须加以理性约制。"法治"是一种精神,宪法地位神圣而不可侵犯,所以法律不是一种手段,并非"依法而治"那个层次而已,其本身正是那个目的。因此,在法治精神之下,法律的制定与执行必须严谨,不应当沦为任何人可以利用的工具,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正是其核心价值。一个相信法治精神的社会,人民才会努力捍卫法治,司法系统与过程才会不轻易被权贵的意志所左右。

明辨是非,赏善罚恶,彰显公义本来乃是上主旨意,但我们往往眼见社会不公而无奈接受,或怯于为别人发声。在此,我诚邀各位为自己受过良好教育而感恩的弟兄姊姊们,去看看这套电影,检视我们的社会现况及自己能发出的公民力量,最重要的是,认真反思我们的教徒角色。

资料来源: 1) <为弱势呐喊>,U Magazine, 15-6-2012 2)商业电台网上新闻,<川国税局长嫖未成年少女仅轻判>,11-05-2009. 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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