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國華已婚,有兩名女兒。他為註冊社工,自1981年起在社會福利界工作。據報導,李國華在香港成立了「香港關懷孤兒協會」及「香港施比受協會」,後以此兩機構名善設立「仁愛兒童之家」,收容20多名孩子,他每年前往探訪約3、4次,與院童關係親密。據來港作供的女院童,李國華送院童手機、MP3機、金錢等,並與院童進行性行為及透過網絡作性愛等。此事終於2007年在捐助者收到孤兒的信件後才遭揭發。
據法官判決,由於案件跨境發生,嚴重影響港人在內地進行慈善工作的聲譽,因此給予重判。
據有基督教背景的輝煌基金會的資料,李國華曾聲稱感到有神的帶領而作此工作,並向基金籌募捐款。在其網頁上對「仁愛兒童之家」的介紹寫道:「“仁愛兒童之家”的創辦人李國華先生,深覺神帶領他到雲南省,探訪那裡住在福利院和山區的孤兒和貧困學生,他感受到孤兒和貧困學生的需要,更確定神是要他用愛心和行動去關懷雲南的孤兒和貧困學生。」致函輝煌基金會撥款支持,並在基金會派員到雲南視察後獲得撥款,資助其事工半數經費三年。在案件揭發後,該基金會已立即停止了對「仁愛兒童之家」的資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