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趣的是大衛聽了故事之後的反應。他表現正義而氣憤的說:「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行這事的人該死!他必償還羊羔四倍;因為他行這事,沒有憐恤的心。」(十二5~6)大衛道出了自己說話的憑據(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又指出了這個行為的嚴重性和它該有的結局,也清楚說出了這個人的罪行是什麼,可是卻不察覺故事正在隱射他自己!拿單的回應對他而言無非是當頭棒喝:「你就是那個人!」
別人的過犯我們看得很清楚,也能分析他們的問題,可是對於自己卻總是有各種藉口。聽到別人外遇的消息,我們會大事評論他們的問題,分析得好像一個婚姻專家一樣,可是問題發生在自己身上,我們卻有千百個理由為自己辯護;別人貪財我們會搖搖頭,表現得像個清廉正直的聖人,私底下卻可能也做出變相的賄賂,還自圓其說、自欺欺人;孩子們犯了錯,我們大罵一頓,卻不知道孩子很多壞習慣和行為都是從我們身上學來的。
人性的傾向既然是這樣,我們就更應該對自己提高警惕,保持清醒。判斷別人總是比自我批判容易。人常以批判別人來轉移焦點,讓自己無需正視自己的真相,或讓自己感覺良好。可別忘了,到了審判日,我們要面對的不是別人的罪狀,而是自己的罪狀,包括我們批判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