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團體自組聯席 啟動「街頭月捐招募」守則

19團體自組聯席 啟動「街頭月捐招募」守則
發佈會上各機構代表將所屬機構的標籤貼在實務守則佈班上,象徵各機構將支持並遵從守則所訂標準。(圖:社聯)
香港的慈善法尚未實施,有見市民對街頭募捐不良手法投訴增多,影響慈善機構形象之餘,亦減低市民捐錢的信心。本港19間慈善機構自發性組成「街頭月捐聯席」並於上週三(2月8日)發佈了全港首個「街頭月捐招募」實務守則,為本港街頭月捐招募活動提供專業指引。

「聯席」的19間慈善機構包括社聯、基督教勵行會、聯合國兒童基金香港委員會、樂施會等。而這份新出爐「守則」列明八大指引,分別為街頭月捐的定義、街頭月捐的理念和重要性、對月捐者招募員的專業要求、對慈善機構的要求、有關月捐者招募員的培訓與監督、公眾如何識別月捐者招募員的身份、向公眾作出資料披露及捐款者招募員的支薪方法。

「聯席」主席蘇婉嫻女士指出,該守則為慈善機構提供一個專業、具問責性的運作指引,同時亦為市民提供重要參考,保障他們在獲得充足資料前提下才作出月捐決定。她亦指出「守則」著重街頭月捐者招募員的培訓及籌款時候操守,招募員應以誠實及尊重的態度接觸市民,在街頭工作時必須配帶工作證、出示有關許可證及牌照,並向市民清楚解釋機構的工作、善款的用途和及每月捐款的細則,包括終止捐款的手續等;而同時禁止以強迫或誤導手法使市民捐款,或對公眾造成滋擾。此外,招募人員的報酬不可以與籌募總額多少而掛勾。

立法會議員張國柱先生對「聯席」組成及制定「守則」表示支持,他認為很多市民支持慈善工作,但對街頭月捐者招募的認識卻不多,而感到難於判斷。而現在有「守則」可循可使市民在了解清楚機構的做法後才決定是否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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