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讓神無罪的愛子,背負全人類所有的罪惡,是多麼令人憎惡的事?這是甚麼樣的愛,使天父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獨子,在十字架上忍受極度的痛苦? 先知以賽亞概述人類的情況:「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以賽亞書六十四:6上)就算是大祭司約書亞在神的百姓中被高舉,他在神面前仍是穿著污穢的衣服(撒迦利亞書三:3)。使徒保羅在神面前竭盡全力追求公義,最後發覺自己費力討神歡喜的結果,只不過是一堆廢物(腓立比書三:4~10)。
無論甚麼事,都不可能達到神對公義的標準,這是人類的困境。然而,恩典的奇蹟是神脫去我們污穢的衣服,給我們換上華美的義袍(撒迦利亞書三:4)。在這令人敬畏的調換中,神把人類眾罪放在自己公義愛子的身上。耶穌被視為與我們的罪同等。聖經上說:「神使他替我們成為罪人。」神的愛子所付出的不可能比這個更多了。 承受天父對他所背負之罪的憤怒,比任何人類對他的厭棄與痛苦都更難忍受。
永遠不要把天父所賜的公義視為理所當然,永遠不要輕看你罪得赦免的恩典。要以配得祂公義的態度行事為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