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是人情 罚是道理 編輯室 2012年2月20日星期一 上午7:16 上星期有网民把最近一次被抄牌的事件放上网,投诉执法警员不近人情,不肯给予机会,结果没有得到同情之余,反被骂违法还恶人先告状,但事实上,他已经是"double parking"和明显挡著后面的路。其实,道路上的执法人员无论是警察或是交通督导员,他们只是执行职务,若有人违法,他们执法只是尽责而已。写此专栏时,我亦在网上看到一段短片,是一位交通警泊了电单车在行人路,交通督导员都照样执行职责,抄那警员的牌。执法者其实就像课室里的班长,他们获授权去管理和执法,若有人犯错就要执行职务,我自己的二十年驾驶经验中,都有几次被抄牌,但从未辱骂、埋怨执法人员,因为我会想起我教学生,要他们错就要认,"放是人情,罚是道理",但往往有部份人受罚时,会迁怒于执法者,这又是甚么道理呢?我们有否反省我们真的违法呢? 有一次,当我在土瓜湾把车泊了在咪表后,入旁边餐厅吃饭,回来时有数架的士"double parking",我的车被困,我非常无助,泊在旁边的车没有贴上"如遇阻塞请电"的字样,响了数次响"按",苦等了十分钟,没有一人出来把车驶开,直至我致电该区交通部,交通警员一到场,司机就立刻出来,不断哀求放过他们。我真的感激执法人员的帮忙,但为何我响了那么多次"按"不出来驶开车呢?他们是否很过份呢? 我们道路使用者是否应该反思平日是否很过份呢?这几天出席不同讲座,场与场之间的时间已经很紧逼,在闹市的停车场找车位已经不容易,但两个停车场都有"自私"的车主,就是一架车,泊了两个车位,有些或许是技术不够"骑"著白线,但我昨天看到的是有人刻意把他的豪华房车泊在两个车位的正中央。这不是自私的表现吗?或许他会说"收我两个位钱啰",但这不是钱的问题,是公平的问题。有一次坐一位朋友车途经吐露港,我本想提醒她快些驶离快线时,她就破口大骂为何那些车不断向她闪灯和超越她的车,她不断说:"不超速都错吗?为何不断爬我头和闪我?"我立刻和她说,这条是快线,你不可以不断以不到70的时速在限速100的高速公路中行走,她都好像听不进去。 有研究指出,一个人驾驶著车时会变成另一个人,通常是变得恶劣和脾气暴躁,我有一位同事平日是好好先生,但当驾著车就会不断骂途人、骂其他驾驶者。一些道路使用者犯法时,有些是明知故犯;有些是没有足够的道路意识。或许我们会说有些执法人员是"选择性失明",或是我们会像某些学生说"佢上次都倾计啦,你又唔罚佢",这是两回事,其他人做错时没有受罚是一回事,但这次你犯了错就是错了,不要找借口逃避,认了错,接受惩罚,不要再犯就好了。 吕宇俊 (吕sir)小档案 吕sir童年时充满埋怨,因为他的爸爸及祖父也是吸毒者,母亲在他三岁时已改嫁另组家庭,他由祖母靠著综缓金过活。他自己也曾误入歧途,中二时加入黑社会,中五时更取得会考0分的成绩。但上帝没有离弃他,安排很多天使对他的扶助,他回到教会重拾书包发奋向学,重考会考考获19分,更顺利升读香港浸会大学取得一级荣誉毕业,毕业后再到香港中大大学完成道学硕士(M. Div)课程。在2006年更获得香港十大杰出青年的美誉。这几年更主动推动通识教育及理财教育,协助无线电视、香港电台、《都市日报》推动通识教育,也协助保险公司推行理财教育,更是香港青年事务委员会委员。这四年分别到教会、学校、各类机构分享讲座超过三千场。 (欢迎和吕Sir联络,电邮:principal@graceyard.edu.hk)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