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维护生命组织批评政府支持堕胎

奥巴马的最新健保政策下,联邦政府首次批出支持选择性堕胎的基金,引来了维护生命组织及社会保守派的一阵骚动。 全国生命权利委员会(National Right to Life Committee)指责美国卫生福利部向宾州的高风险保险计划发放一笔达1亿6千万的巨额资金,该计划的受保范围包括怀孕24周内的堕胎手术。虽然该保险计划上有关堕胎的条款注明了"选择性的堕胎不受保",但是全国生命权利委员会指出,宾州并没有为所谓的"选择性"下定义。保险计划中的另外一些地方甚至写著"只要符合个别的法例规定,堕胎及避孕都受保",而其中一个法例规定是"如果医生认为根据身体上、情绪上、心理上、家庭上等所有因素考虑,堕胎对一个女人的健康是有需要的话,在宾州堕胎是合法的"。按照宾州法例规定,只有一种情况下,堕胎是不容许的,那就是"纯粹因为婴儿的性别而选择堕胎"。 "换句话说,联邦政府资金资助除了选择性别的原因之外的所有情况下的堕胎手术。"全国生命权利委员会的立法主任Douglas Johnson指出。 在奥巴马最新的健保政策争论中,维护生命组织都认为这条立法中充满了容许联邦资金直接资助选择性堕胎的漏洞。虽然奥巴马和民主党领袖们已再三保证不会使用任何联邦税金来支持堕胎手术,但维护生命组织都认为新的健保政策不免会引发自1973年"罗伊对韦德案"(Roe v. Wade) 之后最大的堕胎潮。 Douglas Johnson还指出,奥巴马政府通过像宾州这种的行政决定,正在"静静地推动"支持堕胎的政策,希望能够避过"广大公众的视线"。 "我们宾州通过新推出的高风险保险计划支持堕胎,我为此感到难过。这明确显示绝对需要采用严密的立法字眼来防止联邦政府资助堕胎手术。"宾州共和党议员Joe Pitts表示。 可是,宾州保险部却在周四下午发表声明,否认州部门使用联邦基金来支持堕胎,又辩解说"对于高风险保险计划所针对的『病情不能再严重的病患者』来说,需要堕胎手术的可能性『极微』"。可是,即使高风险保险计划的投保人真的需要堕胎手术,也将要自己承担所有费用。 同时,美国卫生福利部也发出简短声明,澄清无论在宾州或者其他州现存的保险计划中,堕胎手术并不受保,但因奸成孕、乱伦或孕妇的生命有危险的情况则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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