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局宣布:分級辦法7.1上路 分級辦法精神著重業者自律 編輯室 2005年6月30日星期四 上午9:06 【台灣報導】儘管民間出版品分級自律團體運作的配套措施尚未啟動,新聞局仍依原定時程,從七月一日起實施「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考量部分業者準備不及,新聞局表示,將行文各地方政府,建議執行取締工作的地方政府新聞單位在施行前三個月內先進行勸導,讓出版業者能積極配合出版品分級。 新聞局去年十二月宣布「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延期後,即積極與出版業者討論成立民間分級自律團體,經過半年來的作業,目前該自律團體,經過半年來的作業,目前該自律團體已推舉中華民國圖書出版協會秘書長陳恩泉、中華民國圖書發行協進會理事長王承惠、中華民國漫畫出版同業協進會理事長康振木、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秘書長李端斌、台北市雜誌公會秘書長黃蓓伶、大塊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郝明義、遠流出版公司董事長王榮文、聯經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人林載爵及政治大學公行系教授莊國榮等人擔任籌備委員,並由康振木擔任主任委員。 新聞局表示,該籌備會計畫兩週內向內政部申請設立,同時展開籌備。由於內政部作業期需要二個月,出版處目前正積極協調作業加速,以利自律團體運作。 這項攸關出版業的出版品分級辦法七月一日上路在即,由於新聞局協調民間業者成立自律團體時程延宕,影響辦法上路後分級審查工作,業者近日甚至傳出新聞局因為配套作業尚未完成,分級辦法將延後實施。 新聞局出版處則認為,辦法公佈延後半年來,多數業者已有心理準備,甚至於有些出版商還自行約束。不過,為了考量部分尚未準備就緒的業者,新聞局將行文各地方政府新聞單位,建議對業者給予三個月的勸導期,正面落實業者自率的目標。 新聞局也指出,目前選出的九人自律團體委員會廣納不同團體代表及學者專家等,該組織為具有公信力之分級評議委員會,未來將獨立運作。新聞局強調,分級辦法精神著重業者自律,將來分級工作由業者依法所定的分級標準進行。 部分出版業者對新聞局配套措施尚未完成辦法就急著上路不以為然,還有業者對分級仍保持觀望態度。新聞局出版處表示,官方對民間出版品分級自律團體之成立與運作一直給予肯定並協助,未來有關出版品分級的疑義,將由自律團體協助認定。 新聞局也在實施之前呼籲業者及民眾,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仍應在合法的範圍內實施,如內容逾越限制級,就可能觸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仍為檢警機關查察取締的範圍,並不因標示「限制級」就免除了內容逾越法令的違法處分。這部分是必須注意的。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