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提出修法让变性人结婚

保安局提出修法让变性人结婚
港变性人婚姻再有进展,保安局上周四(9日)向立法会提出修法建议,让完成变性手术的变性人可按身份证上的性别为申请结婚的性别。

保安局强调修订不影响一男一女为基础的香港婚姻基础。

去年5月13日终审法院裁定,原为男儿身、后经变性手术并更换身份证性别的变性人W小姐可以婚姻,并要求政府一年内修订《婚姻条例》执行判决。

裁决引起同性恋运动蠢蠢欲动,本身为同性恋者的立法会议员陈志全10月30日趁机向立法会提出跨性别婚姻的动议,试图将婚姻的范围由完成手术的变性人扩大至跨性别人士、即在性别或性倾向上游离不定的人士,包括同性恋及有性别认同障碍的人士,后动议遭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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