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提出修法讓變性人結婚

保安局提出修法讓變性人結婚
港變性人婚姻再有進展,保安局上周四(9日)向立法會提出修法建議,讓完成變性手術的變性人可按身份證上的性別為申請結婚的性別。

保安局強調修訂不影響一男一女為基礎的香港婚姻基礎。

去年5月13日終審法院裁定,原為男兒身、後經變性手術並更換身份證性別的變性人W小姐可以婚姻,並要求政府一年內修訂《婚姻條例》執行判決。

裁決引起同性戀運動蠢蠢欲動,本身為同性戀者的立法會議員陳志全10月30日趁機向立法會提出跨性別婚姻的動議,試圖將婚姻的範圍由完成手術的變性人擴大至跨性別人士、即在性別或性傾向上游離不定的人士,包括同性戀及有性別認同障礙的人士,後動議遭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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