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突破机构总干事梁永泰,早年攻读传理及电影艺术,参与突破青年文化运动多年,他向本报表示,《给十九岁的我》是一套具有教育意义的影片,激发社会争议实属不幸,并从法理情角度分析电影引起争议的问题。
这电影捕捉中学生的成长争扎,与父母的关系,自己的理想和面对的挑战,对母校的爱眷和反叛,十分真实,对剧中人十分肯定,让她们发声,难能可贵。
法理处理争议 导演迁就主角感情
梁永泰认为,香港是法治社会要守法,如果有同学和家长签署同意书容许电影出街,却因著多年后人的情绪变化而推翻先前的协议,那么要在法律基础下处理。
他相信:"导演张婉婷事前做足功夫,同意书的条文一般都是大方向的,包括制作自由及公映版权,由于电影拍摄及制作历时十年,人的情绪会起变化,不论是校长、导演、主角都会出现变数,因此签署同意书是对各方面的保障,让拍摄有程序,只要大家双方认同以便进行,若有人反对便必须以法律为依据,并非以个人的情感行先。"
在情感方面,电影早于去年9月优先上映,主角声称去年8月才首次看到电影,直至今年2月公映,当中有几个月时间,导演有足够时间给她们消化情绪,梁永泰认为张婉婷已经做足功夫,迁就剧中主角的感情。
纪录片:主角价值观非占全部
至于有指电影出街前未经当事人观看,拍摄纪录片导演有审定权,凭她的智慧来做判断,拍摄的镜头、角度都由专业的团队取舍。
梁永泰表示:"剧中人物签了同意书接受拍摄后,她的生活就已经是透明了,断不能说我坐在这里才可以开镜头拍这个角度,因为每一个人都有不同的要求和价值观,而记录片主角的意见和价值观只占其中一部分;版权方面相信也经各方共识签署和认同。"
有教无类不代表威权主义
坊间亦有不少评论,对导演、校长的处理手法非议,认为她们以家长式、权威压倒女生。梁永泰认为这不代表威权主义来临,也不要将这事件放入权威管治和个人自由之争的架构内,单一的事件也不代表社会出现两代之间产生矛盾。
他指:"英华校长、老师、家长原意是好的,没有行使任何威权,我看过首映,电影记录了学生成长的历程,如何变成一个成熟的人,对香港社会和教育都发出正面的讯息,所谓有教无类。"
其实一件事情可以多角度看,梁永泰期望大家只当一个故事来看,所谓故事就是每个人自己的成长心路历程,都是真实的没有绝对,没有对与错。
"故事属开放的,大家看故事的时候抱著开放的心情来给意见,不宜绝对化,因每一个人的成长片段不同,无须说谁对谁偏颇,只要不分敌我、接纳多元声音,未来的香港就会吸纳更多的创意人才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