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同运再推"多元成家"誓消灭婚姻伦理

台湾同运再推「多元成家」誓消灭婚姻伦理
"多元成家"运动以自由平等为口号,但实际上将同性恋与人权挂钩只是被同运制造出来的社会的迷思。 (图片来源: 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官网)
随著同性恋的讨论,各地社会对婚姻制度争议不休。

近日台湾同性恋运动力推"多元成家民法修正草案",当中包含"同性婚姻制度"、"伴侣制度"和"多人家属制度"等"多元成家"方式,图把几千年来婚姻"一男一女"的传统给推翻。

另一边厢,坚守著传统婚姻一派大投"反对票",并将草案的各项所谓"理据"一一驳斥。

"不受限制"带来"家庭崩解"

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伴侣盟)秘书长简而洁撰文,指草案就是要将民法中婚姻与家庭的性别条件"中立化",除同性恋可结婚外,其他"多元性别者"能"不受生理、心理、社会的性别规范的限制,从而自由进入婚姻",大喊要"婚姻平等"。 但"自由"不能没有尺度,台湾大学哲学兼任副教授柯志明指把同性性关系合法化,变相就是承认同性性关系可跨越两性界线,到时候亲人之间、人兽之间和未成年之间的性关系就没理由禁制,他说:"同性恋关系若法制化,国家社会的性风潮必定愈趋多元开放,婚姻家庭伦常也将更加难以维系或加速崩解。"

外国"伴侣制度"不等同"开放性关系"

支持"多元成家"立法的简而洁又指现存婚姻法对同性伴侣不公,指法律不保障"第二亲权",令一些同性恋陷入生活困难的局面,再提出要"不分性别和性关系"就可"成家",要让伴侣双方"获得高度的决定权和自由度"云云。

但中正大学财经法律教授曾品杰怀疑"伴侣制度"的可行性,他指在东方人的思维下婚姻并不应是个人结婚的自由,而是两个家族缔结姻亲的集体式思维,认为婚姻的形成应当考虑到整体社会可接受程度。

台北真理堂主任杨宁亚牧师亦踢爆有关"方案"实比开放国家更前卫,实欠缺客观和全面性。综观欧美国家如德国已就同性婚姻立法,但它的"伴侣制度"仅保障继承、赡养、医疗保险和移民等权利,且严明禁止同性伴侣收养子女或透过其他方式生养子女,并没有将"开放性关系"思维的相关制度合法化。杨牧师指"以开放见称"的德国也不敢对"伴侣制度"完全认同,枉论东方社会。

他还提到,在许多人印象中,美国是同志运动"大鸣大放"的地区,但事实上却仍倾向于反对立场。50个州中只有不到20个州承认同性婚姻。

"挂羊头卖狗肉"硬推同性婚姻

誓推"多人成家"的简而洁又指,无血亲关系和缔结婚姻但仍旧相互照顾、关爱对方的人被排除于法律之外,是对他们"不公平的对待",例如因家庭关系不被承认使探病困难等。他再撑"多人家属制度",只要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愿意互相照顾就能"成家"。

柯志明教授驳斥了这观点是将有关同性恋的议题都与"人权"画上等号,使民主社会被扭曲为"挂人权羊头卖同性恋霸权狗肉"的社会。他指同运就喜爱该"人权与道德相对主义"来要求世人"尊重"与"包容"他们,甚至要承认他们在没有法律认可下仍拥有某些权利,慢慢的"赞成同性恋"就等于"现代"、"重视人权",反对者则被贴上负面标签。

杨宁亚也指出"一男一女、委身的婚姻、生养健康的孩子"是基督徒不变的坚持,也是社会文化中不能轻易被扭曲或改变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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