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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 因为他们必称为神的儿子。 [太5:9]
澳洲同性恋捐血被拒 庭控红十字会遭驳回
澳洲一名同性恋男子欲捐血被拒一案终于在冗长的诉讼纠纷后划上句号。
这名男子名叫Michael Cain,现龄26岁,因在2004年10月之前一年期间与同性伴侣发生过性行为而被红十字会拒绝捐血。而Michael却认为同性恋者在安全性交的前提下不应该被拒绝捐血,并与次年8月向塔斯马尼亚反歧视法院提交投诉。
法院终于在四年后得出结论,决定驳回Michael的控诉,其解释是:"法院认为投诉因证据不足而被驳回。"法院指红十字会的决定是出于谨慎,预防任何潜在的危险,因此就连Michael所指的低风险同性性交也必须排除在外。事实证明,男同性恋者性是高风险爱滋病群体。
红十字会的PhilippaHetzel教授表示不会因性趋向而阻止人们捐血。但是如果同性恋者在空窗期,就是一年的时间内通过性交感染了爱滋病,血液需经过一段时间才会产生爱滋病毒抗体,因此在感染后的早期,可能因抗体尚未产生,而检验呈阴性反应。他表示理解社会部分群体的感受,但是确保血液安全是红十字会的首要职责。
尽管如此,Michael表示将不会放弃继续为安全性交的同性恋者群体争取捐血的权利,并要求红十字会对同性恋血液进行抽板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