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今天妄下結論,認為人必須先意識到自己是個罪人,主才能在他身上工作。早期的門徒受耶穌吸引,不是因為希望從罪中獲得拯救;他們甚至連自己需要拯救的概念都沒有。他們受祂吸引,是因為祂的誠意感染他們,他們信祂,心情與今天的信徒完全迥異。他們跟隨主,不因為懂得甚麼神學概念,也沒有甚麼追求出死入生的意識,耶穌說到十架時他們更毫無認識……他們跟隨主,沒有要得救的目的,而是主實在無法抗拒。三年後,當耶穌再次說「來跟從我」時,這又是另一回事了;這三年裡發生了許多事。主第一次說「來跟從我」的意思是外在的跟隨。如今,跟隨二字,已變成內在的、為道犧牲的心了。
蒙允載自:《靈命的陶造──366日聖經默想》(Daily Thoughts for Disciples),章伯斯(Oswald Chambers)著,胡燕青譯,學生福音團契出版社出版。




